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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坡上的藍色鬼屋・後篇

「威斯巴登一家又死了?怎麼死的?」
「不知道,所以才說詛咒啊、詛咒。」
「怎麼發現的?」
「就…山上的醫生,一早跑來找我爸,說威斯巴登家有點奇怪,因為他早上帶著女兒去散步,就想順道去問候一下威斯巴登太太,結果敲門沒人應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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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坡上的藍色鬼屋・中篇

「啊呀,奇莉安妳唸的學校好不好呢?最近啊…我也在考慮送墨菲去上學…」帥哥醫生突然提高了音調,人也往我身旁靠了過來──感覺他是想擋住在他身後不遠的草地上,正把腿抬高,露出小內褲不曉得要做甚麼的墨菲。

可惜,我已經全都看到啦!她居然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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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坡上的藍色鬼屋.前篇

那是我小時候,鄉下老家發生的事。

以前啊,鄉下總是會有些鄉野奇譚,老人家拿來嚇小孩,好讓孩子們乖一點,我們村子裡也不例外。可是這事件,卻是我親眼所見,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那裡面的微妙之處,各位看倌、且聽我娓娓道來!

我住的小村子是依山傍水的好所在,村裡靠近山腰的地方,有一間著名的「威斯巴登鬼屋」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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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討厭182粉絲團」

有人說,當你不再提起過去的挫折時,表示你已經從那個挫折中走出來了。可不知道為什麼,我總是無法忘記那個身高182的男人所帶給我的創傷。我常驕傲地說,
「這輩子,絕不會成為第三者,介入別人的婚姻或愛情裡。」
「話,不要說得太滿。」當時正在交往的男友,回了我這句話。

一直到多年以後,我都為了自己曾經無意之間傷害了誰,感到痛苦。而真正讓我疼痛的,是我自以為聰明地過了大半輩子,卻在三十歲以後,狠跌了一個跤,幾乎再也爬不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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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Dec 24 Wed 2008 00:00
  • 勇氣

梁靜茹的歌裡有一句是這樣的,「愛真的需要勇氣」,但是我認為「割捨也需要勇氣」;只是,在錯誤的時間點割捨,有時候反而是一種罪惡。

+

妙麗說,她經常在夜裡聽見孩子啼哭。

認識她那幾年,正是她人生最艱難的那個時段,她是這樣對我說的。那個時候,她剛離開了她想轉行的速食店,去做她原來的本行,貿易公司的工作。

那是我,從來沒接觸過的行業。我啊,打從高中開始,就一直在速食店這個圈子裡打轉,等上了大學,又已經升上計時制的管理職,時薪遠比當crew時多了好幾十元,如果跳槽去做便利店,未必有同樣的福利,所以就繼續在那個圈子裡混下去了。轉眼,畢業之後,我考上正職,從此變成一輩子的速食店員工,臉上像紋了「M」字一樣,再也跑不掉了。

妙麗跟我不一樣,她是個從學生時代就唸商科、畢了業學以致用的女生。來速食店打工,只是因為跟男朋友分手,夜裡無處可去,而我們這家店,正好在她下班路途中。

經歷了小卓的事件(請見:速食男女第一章,所以我討厭香草奶昔)之後,很長一段時間我跟她失去聯絡,大概她不願意想起那段日子吧,我也不太在意。幾年後,我又在櫃檯區忙碌時,突然見到了打扮一點也不像那些典型OL的她,站在櫃檯前面對我招手。

原來,回歸舊職的她,在一家外商公司工作,那裡不講究穿著,所以她才穿著輕便的牛仔褲跟POLO衫出門。
「阿華副理、唔,妳升店長了沒?沒把妳叫錯吧?」
「哈,還沒啦,妳看我這種心態的人,升得上去嗎?」倒也不是我工作不稱職,而是結婚以後,公婆希望我早點給他家添丁,所以才讓我調到百貨公司的分店來上班,最早十點上工,最晚十一點多關門放狗,規律一點的生活才能調養身體。在這種窩在百貨公司裡的小店上班的好處是,不必三更半夜上下班,壞處是,升遷有點難。不過,我對升遷的事,已經沒有太大野心了,所以,我倒是對於可以窩在百貨店這種事,甘之如飴。

妙麗氣色看起來還不錯,我猜想她已經從過去的挫折裡走出來了?她休假陪北上的父母逛街,看見我在櫃檯於是跑來打招呼,還留了名片跟msn帳號。她願意繼續跟我做朋友,讓我覺得自己做人還不算太失敗,
「是我之前覺得自己見不得人,才躲起來的,妳一直很好呀,是個好好人。」妙麗這樣跟我說。

還好我不是男人,收到好人卡不會覺得渾身不對勁。閒聊了幾句之後,妙麗便端著可樂跟薯條,朝著不遠處用餐區的一對老人家走過去了。

有一天,我看新聞時看到一則讓我非常氣憤的事──「醫院廁所發現棄嬰」。

那則新聞想必不少人有印象,就是一個偷偷生了孩子,卻因為無力撫養、而把孩子包起來裝進旅行袋、棄置在醫院廁所的案子。在警方調查之後,發現那是一個育有三子,因為癌症正在化療的女人做的。

被警察逮補之後,那個丟棄嬰兒的媽媽哭著對警方說,
「我跟丈夫感情不好,丈夫是保全員,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,有三個孩子要養,還要照顧婆婆…實在沒有能力養這孩子。我又乳癌二期在做化療,怕孩子受到化療影響,所以丟在醫院廁所,希望它受到醫院比較好的照顧…」
聽起來很可憐,連警察都忍不住掏錢出來幫她。可是同樣身為女人,我卻覺得很氣憤──彷彿哭泣的女人是在我面前一樣,不自覺擂起拳頭,卻不知道該把怒氣發洩在什麼地方。

新聞上說,女人懷孕到七八個月才發覺,而且當時正在化療,生下之後,知道養不起孩子,又怕化療影響孩子、所以把孩子丟在醫院的廁所。結果孩子差點悶死,幸好院方發現得早,救了回來。

那晚我跟妙麗在msn上閒聊。
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我倒不會覺得生氣,只是覺得這女人可憐又可悲。」這是妙麗。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我是氣得要命,怎麼會有人這麼可惡啊!她老公也可惡,都三個小孩了,還不避孕!」這是我。
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唉,男人,妳又不是不知道…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對噢,但男人不戴套,可以不要讓他上啊!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所以我才說,可憐啊!有的女人連說不的權利都沒有,怕老公不高興、怕老公會去外面偷吃。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那樣女人不會避孕嗎?山不轉路轉啊。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這就是可悲的部份,還是很多女人不懂得保護自己的。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哼哼,她不是說跟老公感情不好嗎?感情不好還可以懷孕?無性生殖嗎?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呵,感情好不好、跟懷孕好像沒直接關係喔?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妳說男人沒感情照上這我相信,可是女人…還是自己老公耶,感情已經不好了,煩都煩死了,還有心情做?難不成還以為上床可以挽回夫妻感情!?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我也不懂有些女人的邏輯在哪。不過,我也曾經以為,愛跟性是可以劃上等號的,可能就是那種心情吧?」

我猜想,她舉的例子,就是指她當初跟嘉嘉爭奪小卓的事吧?她以為,獻出自己最寶貴的身體,就能在情場上贏得勝利,可是卻沒想到,小卓跟嘉嘉可是牌桌上、精神上的好朋友哩!
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那樣妳現在的心情呢?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:「嗯,當然想通了。說到這個新聞,我想到一個很久以前聽過的故事,」

在非州某個小國的角落,聯合國派駐當地的醫護人員,想要教育這些窮苦地方的婦女避孕的知識,但是,那些婦女大部份沒受過教育,當地又落後,夜裡熄了燈,男人沒有其他娛樂,於是就生了很多孩子。原本就窮苦的這些當地居民,小孩一多更是問題一堆,於是醫護人員想了一個點子,給這些女人一串珠子,告訴她們,
「月事過後開始每天撥一顆珠子,如果珠子剛好走到黑色的地方,就不可以跟先生在一起。除了黑色的那幾天以外就OK,這樣懂了嗎?」

其實那些珠子的算法就是所謂的安全期計算法,雖然不是百分百準確,但至少對於物資跟教育各方面都缺乏的當地婦女是個好方法,她們根本不知道什麼安全期,只知道數著珠子就不會再懷孕。用了珠子之後,一開始受孕率真的降低了,當地女人如獲至寶,一傳十十傳百大家都來領「神奇的避孕珠子項鍊」回去用。

沒多久,醫護人員又發現,女人們又懷孕了,他們百思不得其解,追問那些婦女,她們才掩著嘴笑說,
「因為…珠子就剛好到黑色那邊,但家裡那人又想要…所以我們就想到好方法,偷偷把黑色的珠子趕快撥過去…」
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Orz…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:「哈哈,是不是可憐復可悲?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嗯,真的。有時候,無知真的很可怕。可是,我不覺得一個生過三個孩子的女人,會無知到,不知道怎麼避孕。大概都是抱著僥倖的心理吧,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嗯,沒想到還是中獎了,還已經大到七八個月了…很難想像,在不知不覺中懷孕到七八個月這種事。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這我可沒經驗了。」說完這句話,我有點後悔,怕刺激了她,我跟老公還沒打算生孩子,所以我們一直很小心,連忙補上一句,
「呃,對不起呢,我沒有別的意思噢。」
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呵,我知道。雖然我很早就流產了,可是我記得那種感覺。聽說每個女人每一胎的感覺都不一樣,也說不準,只是有些共同類似的狀況會發生。像我就沒有特別害喜、只是覺得胃很脹、吃不下。後來,醫生問我,孩子要不要救下來?我很確定地說,不要,」

既然她能談起往事,我也就安心多了──至少表示她已經走出來了。
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也是,與其生下一個不被期待的孩子,不如不要生。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:「可是,阿華,有好幾年…我一直想不開。不是忘不了卓允凡,說真的我根本連想也不願意再想起他。只是,我總是會在夜裡…在夜裡聽見孩子啼哭。那時候,我甚至得要吃安眠藥才有辦法入睡。」
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那現在呢?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已經不會了。早幾年我真的放不開,現在已經想通了。就像妳說的,孩子是無辜的,可是與其生下一個不被期待的孩子,真的不如不要生。我們都曾經是孩子,更應該能理解那種不被父母疼愛的痛苦。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對啊,妳不必為了這種事失眠的,要失眠也應該是那個爛人吧!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反正他後來的際遇也不怎麼好,就算了、他已經遭到報應了。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咦,妳還跟他有聯絡?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沒有啦,是聽以前同事說的,就小陸啊,有陣子我跟小陸還有聯絡,是他告訴我的。」小陸是我以前店裡那個很帥的蕾絲邊。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對噢,他們是同鄉,知道也不奇怪。」

「妳們在聊什麼?」老公洗完澡光著身體跑過來。
「厚,你穿衣服啦,光屁股像小孩子一樣跑來跑去是怎樣?很好看嗎?」我離開電腦,從五斗櫃裡掏出一套休閒服給他。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不好意思,剛才是我老公來了,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幫我問候他一聲,其實,妳真的很幸運的,不是每個男人都像妳老公那麼好的。」

「喂,妙麗她誇你耶,說你是好男人。」
「她真識貨。」老公穿好了衣服坐在床上看我丟在旁邊的報紙。
「呸呸,臉皮好厚。」
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是我訓練得好。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哈,講得好像狗一樣,還訓練。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我說真的,男人精蟲貫腦的時候跟狗沒兩樣啦。而且,好男人需要調教的,我可是從高中開始就訓練的耶,十年計劃噢!台灣啊,很少有男生是生下來就是好的。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那倒是。這樣子我不是糟了?我打哪去生一個來十年計劃?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呵,如果妳不打算生孩子的話,現在應該還不遲。」
我的榮恩在哪裡說:「好,妳去陪老公吧,我明天還要早起,有好體力才有能力找人來訓練!晚安囉。」
新光三越樓下的黃臉婆說:「嗯,晚安。妙麗,」

我咀嚼著「與其生下一個不被期待的孩子,真的不如不要生」這句話,想起梁靜茹的歌裡有一句歌詞是這樣的,

「愛真的需要勇氣」

愛需要勇氣,割捨更需要勇氣。只是,在錯誤的時間點割捨,有時候反而是一種罪惡。生了它再丟了它?不,那不如一開始就不要生。收線之前,我在心裡默默想著,跟家人重修舊好的妙麗,整個人看起來跟以前真的不一樣了──相信她再也不會在夜裡,聽見孩子啼哭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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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發表於2002年7月,失戀雜誌

「我不愛你,只是寂寞。」丟下這一句話,轉過身,我掩面哭了起來。

分手的時候,雖然心裡並不難過,可不知道為什麼還是哭了。阿聖在我身後,用有點緊張的聲音說,
「啊,妳不要哭嘛,好不好?」

我猜,他是怕路人看見了以為他性騷擾我。

+

還記得第一次見到他,是在一個學校的社團聯誼活動裡面。不知道哪裡來了一票外校的學生,大家都忙著聊天自我介紹,我卻面無表情地、站在角落。那是一家在學校旁邊的咖啡shop,三樓的空間都讓社裡包了下來,全部的人一致地喝著一杯百來塊的機器煮的昂貴義式咖啡。

剛失戀正在找房子,所以,腦子裡想的都是等會兒要去看房子的事。
原本跟男友住在一起的我,因為分手而必須搬家。有鑑於這樣的麻煩,我當下發誓,以後絕對不跟男朋友住在一起,以免分手之後又得四處找房子搬家。讀大學以來,我已經四度搬家了。從當初傻不哩嘰住宿舍的新生,到現在大三下學期,換了三次男朋友,也搬了三次家。如今,又得再搬家了。

「阿聖,阿聖,」突然聽見一個女生的高亢聲音,於是轉過頭去循著聲音看過去。一個穿著大衣的男生,週圍坐了三個女生。當時已經是春天,天氣開始轉暖的時候了,可是那男生居然穿著大衣,真讓我看了差點中暑。不過再轉頭去看看別人,哪個不是穿著厚厚的外套,似乎只有我穿著短袖上衣、跟短裙的涼快裝扮。說也奇怪,我天生怕熱,所以,除了冬天寒流來的時候加個普通外套,我是不穿任何長袖服裝的。

「哈哈哈…」那一男三女笑了起來,我猜是因為那大衣男說了什麼笑話。
百無聊賴地看了他們一眼,那個叫「阿聖」的男生突然轉過來,瞬間視線與我接觸了一下,然後隨即又轉了開去。

「mimmi,妳在做什麼?」社團裡的同學突然拍了我一下,嚇了一跳我開口就罵:
「靠,嚇死老娘,幹嘛?」
「嘿,這麼兇,看妳沒人聊天,好心要幫妳介紹朋友啊,」講話的,是我們社團裡的幹部,一向古道熱腸的公關,阿杰。
「沒興趣啦,煩死了。」
「沒興趣?啊、對厚,妳不是剛跟妳男朋友cut了?趁機趕快找一個新的啊,」
「找,找你媽啦,我現在只想找房子,不要囉唆。」
「哼,好心被雷親,」阿杰擠了一下眼睛,聳聳肩,居然往那一男三女那邊走了過去:
「阿聖~」講話一向娘得要死的阿杰,很曖昧地叫著那個大衣男,我馬上雞皮疙瘩掉了一地。我抬起手看看自己的手臂,果然起了許多麻子。我嘴裡罵了一聲「幹」,然後挪動身體往外走去。
真不想離開冷氣房,可是呢,在裡面真是很無聊。我不喜歡喝咖啡,也不愛聯誼。參加只是因為社團活動、而我剛好是幹部。至於為什麼我是社團幹部,只能說是「倒霉」,大一參加這個什麼「西洋藝術欣賞社」之後,我就跟當時是社長的大三學長在一起,一直到分手,剛好是升上大二的時候,這時被「陷害」當上幹部,於是跟系上的阿杰兩個一起當起社團幹部。大三本來想落跑的,可是社長又是我的好朋友,所以只好又留下來幫忙。

在這個社團裡待了三年,什麼狗屁藝術都不懂,男朋友倒是換了好幾個。

我並不是漂亮的女生,嚴格說起來是粗魯又活躍,可能男生覺得像我這樣子的女生很好相處?留了很多年的長頭髮,一下鬈一下直,一下金一下紅,據阿杰說,男生最喜歡長頭髮的女生了,所以他認為這是我身邊「一直有人」的理由。我倒覺得,原因是直率──我很少掩飾自己的想法,高興開心笑,難過大聲哭;跟我在一起的男生,絕大多數都喜歡我的直爽。至於分手,大概也都一樣的理由──什麼都知道了,就沒感覺了。剛開始還會很傷心,分手之後總是哭得如喪考妣,幾次下來,居然也學會節哀順變了。

跑到咖啡shop外面,爬上走廊前停著的一排摩托車上坐著,抽起煙來。我腦子裡盤算著上個月打工的薪水,付完新房子的押金能剩下多少,早知道平常除了生活費,也該存點錢的。不過大學生嘛,大家都在打工賺錢,賺多少花多少,誰存錢了?等等還得去看幾個房子,想到這裡就心煩。以前跟男友同居,我好像從來也不必為了房租傷腦筋。看來以後得自立自強了,我可不想一輩子依賴男人啊。

「哈啾、哈啾~~哈~~~啾!」旁邊傳來一連三聲的噴嚏聲的時候,我突然好想笑。可是這樣子很失禮,我下意識轉過頭去看,只見一個男生背對著我正在講行動電話。接著他又打了三個更大的噴嚏。這次,似乎連鼻涕都流出來了,他慌手慌腳的找面紙,因為他右手拿著電話,左手上卻沾了鼻涕,樣子非常滑稽。

從口袋把面紙掏出來遞給他,然後開始大笑起來。
「呃,謝謝。」我這才看清楚,原來他是樓上那個被一群女生圍著的大衣男。
「我幫你拿著電話,你趕快擦一擦吧,噁心死了啦。」一邊笑一邊說,我忍不住又哈哈大笑了起來。
他收了線把電話交給我,接過面紙狼狽地擦著。哇,是最新款的彩色照相手機呢,一邊咋舌,一邊看看他的手機螢幕上顯示著一行字,Saints。
「謝謝妳唷,同學。」他用了五張面紙、仔細把臉跟手都擦了個乾淨。
「沒什麼啦,你是感冒囉,穿那麼多還打噴嚏?」我把手機還給他。
「嗯,」他還沒說話,手機又響了起來。
「小張對不起唷,剛剛我跟你說那個電子股,明天早上幫我買進…」大衣男又開始講電話,我跳下摩托車把煙蒂一丟,自己上樓去。

跟阿杰說了要先走,拎了背包又快步下樓去。
來到二樓轉角時,大衣男正好要上來,突然一腳踩空,登登登登滑下幾層階梯,剛好摔到他前面停了下來…
「嗚,好痛…」狼狽地坐在樓梯上,屁股痛到像要裂成四瓣似的。
「沒受傷吧,同學,」他蹲下來看我,一臉緊張。我這才看清楚他的樣子,眉毛濃濃的,樣子卻是沒什麼個性的男生的臉,長得還算不錯。
「痛死了,靠,爛樓梯。」摸摸火辣辣、疼痛不已的屁股,才發現牛仔褲裂開了。
「起得來嗎?」他輕聲問。
「當然不行啦,」我惡聲惡氣地說,
「踏馬的,褲子破了!」

後來我是穿著他的大衣走的。因為牛仔褲剛好破在屁股上,站起來就會看見內褲。可是我趕著要去看房子,於是只好跟他借了大衣,匆匆忙趕著走。早跟房東約了要看房子,學期中間、找房子不容易的。說好了晚一點要把衣服還給他,所以我看完了幾處房子,就趕回住處去換褲子,再拿著大衣趕到聯誼的咖啡shop時,已經晚了、人去樓空。

從阿杰那裡知道,來參加聯誼的外校學生,都是馬路另一邊那所國立大學的學生,可是沒留電話不知道怎麼找人。看了看衣服的標籤,哇~~是Burberry,總不能據為己有吧?更何況這是男人的外套…於是我去社裡拜託阿杰幫忙找人。
「喂,你不是認識?那個叫什麼阿聖的,」
「喔、喔!你說他啊,我跟他不熟啊,」阿杰一臉的無辜。
「媽的、不熟你跟人家叫阿聖叫得那麼親熱,你神經病啊,」
「大家都這麼叫他嘛,他好像是他們社的前社長呀,很熱心人也很豪爽,那時候跟他們談聯誼,他當場二話不說還贊助我們一筆經費哩,」
「靠。想辦法幫我找他啦,我拿衣服還給他。」

當晚我摸黑到阿聖住的地方,其實就在我們學校附近不多遠的河堤邊,那是一排舊公寓,看起來不像是學生宿舍的一般住家房子。敲了門之後,一個女生出來應門。
「我找阿聖。」才開口,那女生馬上拉住我的手,
「啊,妳是他社裡的學妹啊?幫個忙好嗎?他又病了,可是我趕著要去家教,妳幫忙看著他好不好?」
「我…」才想給了衣服走人,卻讓那女生拉住了。
她帶我進屋,告訴我哪裡是廚房、哪裡有熱水和食物,然後指指阿聖房間,千恩萬謝之後趕著穿鞋:
「我遲到了,先拜託妳唷,我很快就會回來的。」

寬闊的客廳裡只有我一個人、跟一屋子的老舊家具。環顧四週、發現自己置身於一個幽暗的空間裡,連電燈開關都不知道在哪裡。書架上有許多精裝書跟相框、擺設的樣子就像是一般的住家,只是看起來很像是電影裡,老舊的七十年代的房子。摸索著終於找到電燈開關,這才發現已經是晚上八點鐘了;整個客廳牆上掛滿了相框,多半是人物跟風景,開了燈才能看得清楚。
「靜,」我隱約聽見一個聲音,房間裡傳來的。循著聲音摸過去,虛掩著的門裡是擺滿東西的擁擠房間。電腦、書本、模型、海報、家具,滿地的紙張跟報表,以及一股男生房間才會有的氣味。說不上來是什麼味道,每次我進到男生房間就會聞到的一種味道。雖然,我跟男生同居好幾年了,可是每次聞到這種味道,還是會有那種感覺「啊,是男人…」。

「怎麼樣,你覺得不舒服嗎?」站在房間門口往裡看,躺在床上被窩裡的,可不是白天的大衣男嗎?
「怎麼是妳?」他勉強撐著起身,看了我一眼,滿臉驚訝。
「我來還大衣的,剛好那位…嗯,剛才那個女生說你病了她又趕著走,所以要我看著你。」
「喔,那是我學姊。沒事啦,我常常這樣,妳不必管我,」他說完喘了一下,又躺回去。
「難怪你穿那麼多,那我走囉,衣服放在客廳沙發上面。」我說完轉身就走。
「喔,好,咳…」他在被子裡摧心擂肺地咳起來,咳得我心裡發毛。來到客廳,一屋子的相片裡每個人都瞪著我看,好像拋棄病人是不對的。
「幹,」我罵了一句粗話,然後轉身回他房間去。

+

阿聖身體很差,幾乎每一次流行感冒他都有份。不過,他頭腦真的很好。他讀的學校不算拔尖,可是他成績卻很優,然後「副業」也做得很棒。可能是上天補他身體不好的缺憾吧?他從小就有很棒的數字概念,上大學之後很快就學會看盤操盤,年紀輕輕就懂得投資理財。那是我跟他熟了之後知道的。那次他病了,是因為他本來就重感冒,卻又把大衣借給我,所以回去就嚴重了。

像這樣讓他下不了床的感冒,他三不五時會得一次。對從小體弱的他來說,似乎是家常便飯。他有個櫃子裝滿了藥,架子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字,註明是治療什麼病的,嚇死人的畫面。
「喔,那是我當藥師的阿姨幫我弄來的,像我這樣天生藥罐子,如果生病就去看醫生,健保卡蓋到Z還得從AA開始哩,」我幫他換冷毛巾時他說。
「呃…」我目瞪口呆,心想可別哪天吃錯藥掛掉哩,「今架害啊」。

那天,好死不死、我留在他家看著他,直到他的房客學姊回家,已經快十二點了。那時候我睡著了,坐在地上頭枕在床旁邊。他的學姊靜文叫醒我之後,再三跟我道歉,然後送我下樓去。
「對不起啊,我不知道妳是來還衣服的,以為妳是他社裡的學妹哩,」她騷騷頭,一臉抱歉。
「沒關係,我看他睡著了,結果我自己也睡著了,哈哈。」我其實只是弄了杯熱牛奶給他喝,然後幫他換冷毛巾而已,什麼都沒做。
「有空來玩唷,我就要搬走了,他一個人住我很不放心。」臨走,靜文學姊這樣說,
「有時候嚴重了,我都會強迫他去醫院打點滴,他很討厭看醫生的。」
「喔,」我想起一整天看房子都不順利,於是隨口問了句:
「這房子租金貴不貴啊?」

我以為,阿聖一定是個文弱書生型的男生。結果,搬家那天他幫我搬進搬出的弄東西,看見他露在衣袖外面結實的手臂,又一次目瞪口呆。
「我大一的時候,身體爛到不行,休學去南部隨便唸了一個專科,那裡空氣陽光都好,每天騎腳踏車上學,還常常打球、運動,我身體可好哩。沒想到回台北就不行了,」他幫我搬完東西,坐在客廳沙發上一邊擦汗一邊說。
「喔,難怪我看你的樣子不像弱不禁風的樣子嘛,那天還病奄奄的啊,」我坐在地上,隨手撥弄我暫放在地上的一堆書。
「靜文住得好好的,為什麼要搬走?」我突然問。
「因為我們…分手了啊,」阿聖的臉色突然黯淡下來,
「她考上外校的研究所之後,就跟我越來越疏遠,最近說要搬去學校那邊住、所以…」他說了那個學校的名字,是一所國立的知名學校,其實離這裡並不非常遠。
「呵,只是分手嘛,沒什麼啦,你別在意呀,」我挪動身體靠近他一點,
「我還不是被甩了,才只好搬家啊,」

我猜是我主動,靠近他、吻了他的。

那個剛搬家的下午,我讓他有點失意的眼神打動了。也許對我來說,喜歡一個人很容易吧?可是我到底愛不愛他呢?常常想起那些已經分手了的男生們,那些初初愛戀的感覺。我跟阿聖之間卻不是這樣子…他很沉默,人緣卻極好,三不五時有學弟學妹上門來玩,他甚至會煮菜招待大家。除了上課他就是在電腦前面忙,然後很注意金融跟政治的消息。不出門的時候,他會在客廳做運動,怕久不動了身體會更糟。

搬進他家之後,才知道他父母都移民到澳洲了,留他跟大哥在台灣。後來相依為命的大哥讀完碩士去服役,退伍以後也跟著出國了。
「一個人好啊,沒人管很自由呢,」他說。
「移民也不錯啊,你怎麼不去?那邊空氣陽光一定也比台北好吧?」我學他做扶地挺身,結果只是攤在地上起不來,超丟臉。
「那邊的食物我吃不慣哩,」他說著以前讀高中時去那邊住過一陣子,但是受不了逃回台灣的往事給我聽。
「喔。」他的世界是我完全不能理解的。雖然,搬進他家之後,我跟他變成了男女朋友。

「你到底喜歡我哪一點?」我問。
「都喜歡啊。」他依然是一個表情,說真的我看不出他對事情的喜怒與好惡。只是在那個下午,我讓他臂膀上的汗水跟哀怨的眼神打動了吧?
我很少睡在自己房間,喜歡跑去他放了很多東西的房間睡。枕在他手臂上看他放在書架上的許多模型。他很喜歡鋼彈,也愛做模型,我喜歡看他很專注做模型時的表情。雖然,多半的時候我插不上手,也搞不清楚那些型號都不一樣的機器人有什麼不同。
「妳喜歡我哪一點?」他偶爾也會問。
「呵呵,我全部都喜歡啊,如果你讓我不必付房租就更喜歡了,」我隨口說。
「只是這樣啊?」他愣了一下。
「哈哈哈,」我用力往他胸口鑽了一下,撒嬌地磨蹭著。
「騙你的,我才不靠男人呢,我要自立自強啊,」
他牽動了一下嘴角,溫柔地摟著我,摸摸我的頭髮,像是疼愛一隻貓似的。

我喜歡他抱我的時候,輕輕碰觸我像撫摸他那些漂亮的模型一樣的細心。我們除了不常出去玩,其實跟一般大學生情侶並沒有不同。我白天上學,晚上打工;他很少出門、也很少去學校,多半的時間都在電腦前面,要不然就搞心愛的模型。夜裡我們在沒有空調幾近悶熱的屋裡探索彼此的身體,然後他讓我枕著他的手臂像隻小貓蜷在他的懷抱裡,儘管整夜他都不能動彈、翻身。

每次付完房租跟帳單,口袋空空坐在客廳嘆氣,他就會安慰我,然後帶我出門去附近的川菜館吃大餐。
「我猜我是喜歡你能幹,懂得理財賺錢又會安排自己的生活。不像我,白癡死了,打工好幾年哩可是什麼錢也沒有,然後日子過得亂七八糟。」我看著出多於進的存摺發呆。
「可是我看妳好像滿開心的嘛,像我這樣有什麼好?我是書呆子兼藥罐子哩,」
搖搖頭我又像貓咪一樣在他胸前磨磨蹭蹭,確實他是個藥罐子、書蟲。他不像一般大學生會出去玩,雖然他會在客廳聽很棒的古典音樂,做很漂亮的機動戰士模型,可是他很少出門,就算出門也只是為了要辦事情或買東西。而我,除了上學打工,喜歡玩樂。

跟他在一起之後,我還是喜歡成天往外跑,只是心裡總掛著他,結果玩得一點也不痛快,總是敗興而返。他不能去那些吵鬧擁擠的像disco或pub之類的地方,偏偏那些都是我的最愛。偶爾他跟我去,回來都會被傳染感冒。後來我乾脆不去了,待在家裡看他玩電腦遊戲,看他做模型,然後在他專注做這些事情的時後、突然打斷他、纏著要他陪我做愛。

「你愛不愛我?愛不愛?」我跨坐在他身上,以一個侵略者的口氣沉著聲音問,像是要把他吞下去一樣狠狠瞪著他。
「愛啊,」阿聖微蹙著眉頭,弓起身體更深入我的內裡,
「很愛…」他的聲音像是從很遠很遠的地方傳過來似的,我必須俯身靠近才能勉強聽見。
「聽不到啊,阿聖!踏馬的你是不是男人啊!聽不到你啦,」我用力夾緊雙腿,嘴裡蹦出來一連串只有情侶之間才會聽見的淫穢的床上語言。言語的撩撥也許是次於感官的另一種刺激,在我用一連串的髒話罵他之後,他的潛在獸性開始被挑起,從沒聽過他對女生說過半句粗話的我,被突然翻身的他、用力壓制住不能動彈,我第一次聽見他開口講了那句我掛在嘴上無數次的髒話。

一個人跑到客廳抽起事後煙的時候,腦子裡不斷回朔他狂亂的動作與激烈反應。男人發狂的時候還真是潛力無限啊,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一種福利?可是我聽見他罵髒話的時候,興奮到不行。我想把阿聖屬於一般男人的部份挖掘出來,只是不知道盡頭究竟在哪裡。

那個夏天我們平均一個月得用掉三到四盒的保險套,反正我打工完要回家經過屈臣氏的時候,就順手拿一盒回去,總能用得掉的。屋子裡的襖熱讓我無法忍受,黏膩的汗水不斷地浸溼我們身體底下的床單。不過我怕阿聖感冒,所以忍耐著不敢說要裝冷氣,只敢在單獨睡覺時吹吹電扇。
「沒冷氣你也能過日子,天啊!」我光著身體只穿小褲褲在客廳抽煙,對著房間裡剛洗完澡必然在吹頭髮的阿聖這樣說。

年輕人的體力是沒有極限的,可這樣的日子過了幾個月,我就開始受不了了。
我是那種天生活潑外放的個性啊,我承認我不是居家型的女人,愛往外跑,喜歡混在外面三更半夜不回家。阿聖沒辦法這樣,他的生活規律正常,幾乎不涉足公共場所。我跟他就像白天的太陽跟晚上的月亮,會湊在一起完全是出於我的主動與積極。我猜想也許秋天到了的時候,他能陪我去一些以前沒能一起去的地方玩耍。

可是秋天到了之後,我們之間並沒有什麼改變、我想我們之間已經走到了盡頭。
我開始在打工完之後跟同事出去夜遊,夜不歸營。在充滿了煙酒與大麻的夜店裡盡力揮霍我的青春,感覺那些與阿聖相偎相依的日子慢慢遠了…大麻跟搖頭丸的效力讓我忘記自己是誰,醒來的時候往往身旁的男生是誰我都搞不清楚。

分手是他提出來的,某個我連續三天都沒回家以後的下午。
「我沒辦法常常陪妳,是我對不起妳。」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,我懷疑我只是電玩、模型與股票以外,他生活裡的某個部份。而我多麼想成為他的全部…,所以我們之間註定是不會有結果的。
「我覺得我不應該這樣綁著妳,那對妳不公平。妳應該過妳自己想要的生活,但不要傷害自己…」
「沒什麼好對不起的,是我的生活方式跟你不一樣啊,」我咬咬嘴唇,突然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。他讓我繼續住在他的房子,可是我堅持要搬走,所以他只好幫著我打包,然後送我去新的住處。

+

「我不愛你,只是寂寞。」分手之前我丟下這句話,算是回答他問我的,
「妳到底愛我哪裡?」
分手的時候,雖然心裡並不難過,可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是哭了。阿聖在我身後,用有點緊張的聲音說,
「啊,妳不要哭嘛,好不好?」

我猜,他是怕路人看見了以為他性騷擾我。

奇怪的是搬出來自己住之後,再也沒去那些亂七八糟的地方玩了。我用力打工把賺來的錢付了房租、帳單,剩下的好好存在存摺裡。這中間我只見過阿聖一次,他難得地參加了我們社團跨校辦的晚會,一樣在角落裡被一群女生包圍著。其實他是見多識廣、幽默風趣的,只是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我很會吃醋,總是不喜歡他讓一群學弟妹來家裡玩耍。我不斷地想要獨佔他,他應該是我的…至少,曾經是我的。

躲到屋外去抽煙的時候,突然想起了當初相識時,他在我身後打了三個噴嚏的往事,不禁啞然失笑。那些已經遠去的往事,一幕幕在我腦子裡浮起。真的不愛他嗎?只是因為他會照顧我,體貼我所以跟他相愛嗎?可我終究沒再回頭去找他,雖然他身邊一直似乎也沒有固定的女人在。

+

畢業之前突然聽到他猝死的消息,非常震驚。在打工的地方,我第一次見到了他從小相依為命的大哥。他帶著阿聖的存摺跟一年前早就寫好的遺囑來找我,告訴我阿聖計劃好留給我哪些東西。

「阿聖是在某個夜裡突然急性心肌梗塞走的,原本隔天跟股票經紀約好了要談事情所以才被發現──躺在床上、像是睡著了似的毫無痛苦的走的。」他大哥說著,聲音越來越遠…也許他還提到了告別式希望我出席什麼的,但是我已經聽不見了。

不顧眾人的眼光,我在打工的店裡放聲大哭。想起自己說過的那句話,
「我不愛你,只是寂寞。」突然打從心底懊悔起來。只是這一次再也沒有人會從身後抱著我,心急地告訴我:
「啊,妳不要哭嘛,好不好?」

.完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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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畫 / 太陽臉

「日本人不太習慣用鳳梨入菜的。」他說。
「哎呀,好可惜。」她睜大眼睛,嘆了一口氣,手裡的開罐器停在半空中。

他們是兩個在異鄉求學的學子。雖然都是黃種人,卻來自不同的國家。他是從日本來的、祖上有一點點的華裔血統,她則是從香港到台灣,之後又到了這裡的。

中國菜裡面,有好多料理需要用鳳梨入菜的,像是糖醋排骨,像是果律蝦球,鳳梨炒飯…,不用鳳梨入菜,那麼很多料理的味道就變了呀。從小吃慣了廣東菜的好料,她實在不能理解,而且,她才剛準備要打開鳳梨罐頭的耶…
「這樣,我還要放鳳梨嗎?」

她望著漸漸熱起來的鍋子,裡面的排骨是她特地走好遠的路,去華人經營的超市買的小排。
「為什麼呢?」她問。

「大概因為鳳梨是水果吧?」他偏著頭想半天,說不出所以然。
「可是,蕃茄也是水果呀,也能入菜,不是嗎?似乎日本人對蕃茄製品的接受度就高一點?」
「蕃茄?」他一臉疑惑。
「西紅柿,TO-MA-TO!」她補上一句。
「噢。」原來,一種東西,也可以有好多種名字,難怪,就算作為食物,也可以是水果,或者菜餚。

「說到東西名字不一樣,這個東西我們的說法也不一樣噢,」
她指指旁邊洗好、待煮的Broccoli跟salmon,
「在台灣這個叫綠花椰,在香港叫西蘭花…這是鮭魚,在香港又叫三文魚…」

人是不是也是這個樣子呢?總是有很多個不同的面相。有時候只是語言上的不同就能造成很多的誤解,或是隔閡。

到底要不要放鳳梨呢?她還在思考,他卻接過了開罐器,
「我來幫妳。」
其實兩個人變成開始交往的狀況之後,一直是他在作菜的。難得她打算下廚,起了個大早去買菜,他不想掃她的興。
「嗯。」她開心地笑起來,突然覺得自己跟他的距離,又更靠近了一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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