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那些關於你的回憶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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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暗戀過嗎?或者說,被暗戀過嗎?

暗戀,有時候是感情壓抑的一種投射。暗著來的,真的比較好嗎?當我見到他手裡握著武士刀,翻牆出去時,突然有一種釋懷的感覺──他,終於找到一種光明正大表現自我的機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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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學的時候,班上有個很帥氣的男生,大眼睛,咖啡色的頭髮跟眸子,講話又有威嚴,是同學眼中的白馬王子。在那個「男生愛女生」是一種恥辱的年齡,下了課的課後活動,便是男女戰爭,騎馬打仗分成男生女生邊,這堂沒打完、下堂再繼續。

那時候,我是個傻氣的小學生。

一直到上中學之前,我都沒有「活著」的知覺,每天眼睜開,便是跟姊姊們一起,梳洗、吃早餐,走路上學,交了功課、聽課,跟姊妹淘聊天,放學回家,看卡通、洗澡、寫作業,睡覺,年復一年、日復一日。

我常覺得,如果可以知道自己是為了什麼上學,就不至於白白度過那寶貴的,一去不復返的童年。可我就只是不知其所以地,跟著兩個成績極好的姊姊,度過了兒時的大半歲月。

小學之前,我跟鄰居的男孩小威感情很好,到哪玩家家酒都要演夫妻;上了小學之後,每次美術課,畫人像他總是要畫我,題目是「我的媽媽」,他也畫個短髮女孩,他媽媽明明一頭歐巴桑卷髮,只有我知道他畫的是我的招牌男孩髮型。

其實我對男女之間的界限還不是很清楚,只知道,有個男生對我很好,視我為青梅竹馬的玩伴。上小學之後,我先搬家,後來小威也搬家了,他轉學我們也沒再聯絡。失去了唯一同齡的玩伴,放學沒人手牽手一起回家,我開始跟女同學玩在一起,過著看似正常的小學生活。

伴我度過小學年代的,是一個叫甜甜的女生。

甜甜的父親是香港人,母親是上海望族,國共戰爭之後舉家移民台灣,夫妻倆生下她之後因個性不合離了婚。我到很久以後才知道甜甜是富有人家的千金女,只是她從沒擺過架子,我跟她好幾年都玩在一起,一起洗澡一起玩芭比,不分彼此地過了好多年。

甜甜離家在外工作的母親,每年會來看她兩次,並且帶來香港或台北買回的最新芭比娃娃。那個年代,芭比還沒在台灣生產,麗卡娃娃也沒人聽過,她的玩具盒裡,各式各樣的娃娃都有──至此,我才知道,原來我有一個不平凡的好朋友。她生日跟聖誕節的那兩天,她家總是會舉辦派對,受邀的朋友們盛裝打扮,到她家圍著長桌吃一頓豐盛正式的晚飯,然後一起玩賓果遊戲猜數字,抽大獎。

甜甜經營事務機器公司的父親,總是事先準備很多包裝精美的禮物,當比賽的獎品,不知為何,每年得大獎的總是我。而晚會的高潮,總是她紅著眼眶的母親風塵僕僕地進門,跟她相擁並且送上一份讓人流口水的大禮。

也是那一年,甜甜開始學保養皮膚──她用當時大人用的品牌,雪芙蘭的化妝水跟乳液(這牌子真的很久),那時候一瓶也是一百多元的價格,當年我父親月薪不過幾千元之譜,我也還不覺得自己需要做保養,饒是如此,甜甜身上那股化妝水乳液的香氣,還是讓我非常羨慕。

我跟甜甜無話不談,分享彼此的心事,像是她渴望北上跟在電視台當製作人的媽媽同住,卻屢次被父親固執地拒絕,多半是她說我聽,跟她相比,我父母之間充滿硝煙味的關係,實在不值得一提。

一直到小四,我們都是那麼親蜜,連她大兩歲的老哥也一直對我很好,偶爾惡作劇作弄我們,有時候也跟我們一起玩捉迷藏;所以,我從來沒想過,原來富有人家的少爺小姐,是應該有架子的。

小五我跟甜甜被分開之後,新班上那些家境跟甜甜相似的女生,並不跟圈子外的人交往,就算偶爾被邀約至她們家,她們總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態說,
「這個妳不能碰,弄壞了怎麼辦?」
我這才明白,原來小學生也有階級之分的。久而久之,我便不想再跟那些人來往,反正她們也覺得無所謂;我這人本來就不顯眼,功課不好不壞,既不調皮也不鬧事,逢年過節父母也不會送禮給老師,褒獎跟處罰兩件事都輪不上我,可以說是空氣般存在的那種人。

如果不是小五那年發生了那兩件事,我猜想,老師一輩子也不會發現班上有我這人存在。

第一件事,是我在上課時被老師用書本敲了腦袋瓜一記。其實我也不知道打哪來的勇氣,竟然在老師敲我頭說,
「上課發什麼呆?」時,氣得站起來說,
「老師就光只會打人!什麼都不問就打人!」
那個年代小學老師是天,是神明一樣的存在,我卻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反抗老師,就在同學議論紛紛之下,放學後被級任老師叫去辦公室。

其實,我並沒打算反抗什麼,當時也真的是在發呆──那一年,我的父母竟也像得了流行病一樣,鬧起離婚,老爸在外面的女人找上門來哭鬧,而我,竟只嚇得不知道該怎麼辦,怕爸爸媽媽來問,
「如果我們離婚,妳要跟誰?」
說真的,我真覺得爸媽會要兩個成績好的姊姊,不要我。小小年紀的我,什麼都還不懂,就得面對人生重大的抉擇。

可我沒告訴老師這些煩惱,我甚至不知道,可以跟老師商量,只是在老師一直逼問「妳這孩子到底怎麼回事?」時,哭得上氣不接下氣。最後,老師拿我沒辦法,只好反過來安慰我,
「以後有事要跟老師講,不要上課時候自己發呆,知道嗎?」

我猜想,這老師教書教那麼多年,一定也沒遇過像我這樣倔強的孩子。

我的男生緣其實不錯,可是自己並不知道。分班後我跟隔壁位子一個叫阿峰男生處得很好,他很斯文、講起話慢吞吞的,還畫得一手極棒的漫畫。我也喜歡塗鴉,三不五時跟他一起亂畫亂塗,椅子也越坐越靠近。當阿峰跟我坐得太近,給別人虧得臉紅脖子粗時,他最多握著拳頭叫他們閉嘴,卻從來也不會在桌上畫線、要我閃遠點。

我不知道那是怎麼回事,只知道阿峰是個溫柔體貼的男生,那是上學期的事。接著,下學期到了,老師又給我們換了座位。這次,坐在我旁邊的,竟然是那個被老師當寶的大眼睛男生,女同學眼中的白馬王子。

大眼男生叫做曾耀武,那時候我還不懂得成語,否則一定會問他「你有弟弟叫揚威嗎」?老實說我對男生真的沒概念,只知道他們是褲襠裡有小雞雞的人種,而且以往我遇到的男同學都斯文有禮,所以一直不知道「男生的可怕」。

甜甜經常嘆氣說,
「為什麼妳老是跟帥哥坐一起?」
我只知道位子是老師分的,哪裡知道為什麼?可以跟她換,我也想啊!有的男生很調皮,會亂拉女生頭髮、長髮的甜甜經常被扯辮子、氣得哇哇叫,而我頭髮短得跟男生一樣,沒有多餘的毛髮可供男生「取用」,便僥倖逃過一劫。

而且,我那條洗到要褪色的學生裙,打從小一開始穿,穿到後來,已經短得不像話了(後來穿到小六畢業),瘦得像猴子的我,如果不是穿著學生裙,應該沒有人會發現我是女生吧?換句話說,根本沒有人要掀我的裙子。

曾耀武這男生,是班上的班長,家境好像不錯,每天穿著乾淨燙好的制服來上學,老師總是眉開眼笑對他說話,家長會沒見過他父母出現,倒是每次簽聯絡簿,都能見到他本子上有個工整美麗的鋼筆字,寫著周素美三個字。我好奇問過他幾次,
「這誰?」
他都撇著嘴,
「要妳管。」

之所以對他有印象,一則是他有著跟我一樣的咖啡色眼珠、咖啡色頭髮,二則他哥哥曾耀文,跟我大姊唸同一個資優班──雖然這樣,大部份時候我覺得他根本不把我當回事,甚至經常欺負我、搶我的筆再丟到地上,拿走我的橡皮擦,然後說,「喔,地上撿到的耶」。那是一些小男生的惡趣味,說真的我只覺得他有點無聊,其他沒太多觀感──我說過,小學時候的我,對人事的認知,有點白癡。

很多事都是過了好多年才曉得,那是怎麼一回事。唯獨那件事──

每天午睡,我都沒辦法好好睡著。因為趴睡的方式會讓我覺得有窒息感,因此中午經常是裝睡撐過去的。後來,我找到一種可以入眠的姿勢,讓口鼻可以不要埋在臂彎裡,才漸漸體會到,中午小睡片刻的美好感覺。那樣趴睡的方法,枕著的手臂特別容易酸麻,因此我很容易醒過來,通常都是換邊再睡,沒什麼大不了的──只是,某天午睡完,我發覺自己的裙擺拉鍊是打開的。

那時候的小學生百摺裙,是在裙腰左邊有勾子勾住,底下是拉鍊跟白色內袋的設計。因為要伸手進去拿手帕,所以很容易知道拉鍊有沒有拉好──女生上廁所是不需要開拉鍊的,如果沒拉好那就是一早穿裙子沒穿好。

一次兩次,我都認為是自己耍白癡沒拉好拉鍊,次數一多,就覺得不對勁。於是,我很驚訝地發現了一個秘密──坐在我隔壁的曾家少爺,會在午睡時偷偷拉開我的拉鍊,把手伸過來在我腿上亂摸。

為此,我裝睡了好幾個中午,終於被我發覺了──只要我一發出規律呼吸,他便把手伸過來扯開拉鍊,就算我假裝醒來(本來就醒的),假意摸到拉鍊是開的,把它拉上(演技真爛),他仍然會在我沒有動靜看似睡著之後,又伸手過來拉。開拉鍊便算了,他又把手伸過來,熱呼呼的手就這樣放在我大腿上、接著往我兩腿之間去。

被摸內褲那天我差點沒有跳起來!

之後我開始故意裝出睡不熟,故意翻身來嚇他把手伸走。可是沒用,只要我一會兒沒動靜,他便又把手伸過來了。有一次最誇張,他發現我一直醒著,跟他乾瞪眼,他竟然低聲罵我,
「死三八,快點睡覺!」
怎麼睡得著呀?明知隔壁有個臭男生,會在我睡著之後對我亂伸魔掌,我怎麼可能睡得著?那小子不知道是故意,還是認定我是白癡,就是要我轉過臉去睡覺。

這件事,我不知道怎麼跟大人啟齒,只好跟甜甜商量。誰知道她說,
「哎呀,曾耀武一定是喜歡妳啦,不然怎麼會摸妳?」

靠,那個時候我還不懂男女之事,可我也知道這樣被偷摸是不對勁的事,更何況,如果喜歡我,幹嘛這樣對我動手動腳的?我非常確信,他不是「喜歡」,喜歡,怎麼可以用這種方式表達?
「妳喜歡讓給妳好了。」我心裡叫苦連連,朋友竟然一點也不理解。
甜甜完全無法理解我的苦惱,還火速跟追求她的男生在一起變成班對,早我一步談起戀愛來。

小小年紀的我,早已經知道被摸是不對勁的事了,只是不知道該怎麼辦。

我幻想過揭發他,可是沒辦法,已經懂得了階級之分的我,從爸媽閒聊之中得知,他家是本市巨富名門,那個每天幫他簽聯絡簿的,正是他的外婆。至於他為什麼跟外婆住?又為什麼父母從不出面?我始終不能得知。

我唯一知道的,就是我說實話,也可能沒有人相信我。

後來,我實在忍不住了,跑去找級任老師,我沒說出實話,只是堅持要換座位。老師問不出所以然,卻奇蹟般地答應換座位──而且她做得很漂亮,破例在學期中間幫全班都換了位子。我還記得那一天,老師突然宣布要換座位,我毫不猶豫地收拾東西離開,曾耀武臉上錯愕的表情。

此後,我明瞭到,原來跟老師保持適當的溝通,是過快樂學生生活的必要條件。

後來,只要有男生欺負我,我都不會跟他們計較,事後一狀告到老師那裡去,自有公權力替我執法。那些男生總是恨恨地衝我說,
「妳這廖北呀!(爪牙)」
可是挨了老師的藤條他們也不敢再動我一根寒毛,我只覺得好笑,也替自己的心機覺得可怕──即使當時,我還是不懂,為什麼高高在上的曾耀武,要對我這個黃毛ㄚ頭動手動腳的?

畢業之後,我跟甜甜因為學區不同而分開,也跟大部份舊同學因為學區而被拆散。曾耀武後來怎麼樣了,其實我不很清楚。只是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後,都還會從爸媽那裡聽到,
「曾耀文又是全校第一名呢!實在是很優秀。」
「他跟OO襄理家的千金很好,襄理說、人家追求他們家女兒追得很勤呢!」
「哎,那些有錢人都是這樣,跟同圈子的人來往嘛。」

我只知道他有個總是第一名的優秀哥哥,而他曾經也是老師眼中優秀的小孩。其實我跟他的狀況是有點相似的,就是不管做什麼,都會被拿來跟姊姊比較,他只有一個哥哥,我可是有兩個姊姊,雙倍的比較耶!而且是從小學一直被比較到中學,沒完沒了十分厭煩。

可是,我很幸運遇到了很好的老師,小學是如此,中學也是──中學一年級開始,我開竅了,我知道要藉由主動跟老師聊心事,來得到她們的關心跟理解,也知道從父母那裡得到鼓勵是不可能的,與其癡等,不如主動爭取來自老師那一邊的支持。

班上那麼多學生,你不去找老師,老師很難特別找上你,這是我的多年「心得」。跟老師關係良好的我,上課聽不懂、下了課便大著膽子找老師問到懂,成績也越來越進步,終於跟上了姊姊們的腳步,進了前段班。

至此,我終於真正開竅,成為懂人事的大人。

中二時,偶爾還會見到曾耀武,可是他已經變得跟以前不一樣了。他不再穿著乾淨的制服,不再考第一名,前段班的名單裡再也沒有他的名字──雖然我跟他唸同一所明星學校,但碰面的機會很少,偶爾我會在校門口見到他,牽著他的名牌自行車,獨自上下學,我裝成不認識他、又或許他已經不認得我了,我留長了頭髮,跟姊姊們蓄著一樣的西瓜皮髮型。

有天,下課後我在窗口張望,突然見到幾個男生手拿武士刀、翻過圍牆溜出學校。其實這不是新聞了,我教室底下的一樓,正好是男生後段班哪,三天兩頭有人翻牆。只是當時,有個手中握著刀的爬牆男生抬頭往上看,跟在三層樓高的窗口的我四目相接──是他!

是曾耀武。

我永遠忘不了他從小就沒變過的眼神──他總是用很高傲的眼神盯著我看,只有那一次我趾高氣揚換座位時,見到他眼神中的一絲驚慌與錯愕。

翻牆事件幾天後,我聽到學校公布「有幾個後段班同學,跟校外不良份子械鬥」被處份的消息,名單上竟沒有他。可是那關我什麼事呢?

從父母那裡聽到的消息,永遠是他的哥哥又得了什麼獎,然後保送哪個學校、得了什麼獎學金。我猜想,有那麼優秀的哥哥,又生長在那樣的家庭裡,他的心裡一定沒好過過。

我從不覺得他暗戀我,或喜歡我,即使小時候的我,男生緣異常地好(八成那時候把配額用光了)。只是我一直覺得能夠理解他刻意要跟哥哥,表現出「不一樣」的叛逆其來有自,哥哥越優秀、他就越往相反的路走。後來他上了一所私立貴族學校,那是我爸媽打死也不准我去唸的「爛學校」。

暗戀,有時候是感情壓抑的一種投射。暗著來的,真的比較好嗎?當我見到他手裡握著武士刀,翻牆出去時,突然有一種釋懷的感覺──他,終於找到一種光明正大表現自我的機會了。

我從不會因此看不起他,只覺得他很可憐──可是可憐不能成為失態的理由,不能成為行為異於常人的藉口,不能成為,傷害人之後、被原諒的理由,不管家境多好,有多少錢可以壓住新聞、收買學校,也不管壓力有多大、有多麼不得已。

這麼多年過去了,當我發現小褲子被揭開,那手指伸進兩腿之間亂摸、而我卻無力反抗時的驚慌,跟好友傾訴卻不被瞭解時的痛楚,至今還烙印在我心裡。其實很快我就找到止痛的方法了,可是,那痛楚,依然在每個所謂「菁英份子因為個人情感失控,拿刀脅迫女性予以性侵」的新聞上報時,刺痛著我。

我同情他,理解他,卻無法原諒他,即使在這麼多年以後。

只是我已經學會了治療自己,以不傷害其他人的方式,靜悄悄地舔舐傷口。又或者我無法原諒的是那個不知所措的自己,即使她早已經不知道躲到哪個角落去了。

 

駱小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這次要寫的男主角,竟然是一個我從未謀面的男人。

我的寫作生涯,開始得很早、很早。

小學時作文成績一直不錯,於是在老師的推薦下,進入了只有資優生才能進的課後寫作研習班;只要有好作品,老師便主動替我投稿到報紙副刊,因此,偶爾收到報社來的稿費匯票,便得央著老媽帶我去兌現。

因為這樣,上了中學之後,我繼續寫著類似抒情文,又像小說的東西,在作文簿上、在筆記本上,爸媽倒也不太禁止。而我的國中導師,是個講話有揚州腔的溫柔女人,她建議父母,別拿我跟兩個成績優良的姊姊做比較,讓我發展我的長處,
「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,她有她的長處,別浪費了。」

老師說的都是聖旨,這是老爸的想法,此後他不曾再逼迫我唸書,只求我別落榜,有個公立學校讀便行,其他時候我想幹什麼,想參加童軍團去露營?去啊!想寫文章?隨便,總之,有導師護航,我過了一個快樂的國中時期。

中學時,老姊秘密搞了一個漫畫研究社,我負責寫稿子,老姊畫漫畫,有時候我也畫幾張單幅的插畫,全盛時期會員還有五六個人;那是小咪漫畫新人獎剛停辦的年代,知名的幾個參賽者,像是高永、張靜美、任正華、游素蘭,後來都成了台灣漫畫圈的第一把交椅。

然而,我並不安於只寫小說、畫漫畫的日子。偶爾,我也會伸長脖子,看看越過長廊之外,被當成兇神惡煞隔開了的B段班(放牛班),那些偷偷把學生褲改成時髦的喇叭褲管的頑皮男生,有幾個長得挺帥的。從小,跟著姊姊們看少女漫畫的我,當然也會對異性有些遐想──那是男女授授不親的年代,沒什麼人有機會交幾個「男的好朋友」。

升上二年級之後,功課開始吃緊。我仍然經常以社團的名義,請公假去參加社團活動,也就是童子軍團的營隊,上山下海,學斥堠,學打繩結,學喊那些奇奇怪怪的口號。為什麼如此?我猜,是因為童軍團裡可以接觸到那些,平常我們那些尼姑班碰不到的人事物。

我有兩個好朋友,跟我一樣都是童軍社出身的,一個是文具店的女兒明珠,另一個是小櫻──單親家庭,媽媽經營錄影帶出租店。升國三之後,她們紛紛拋下我而去──被他們的家長禁止參加社團活動。童軍團裡,只剩下我這個朔果僅存的A段班女生。為此,我跟明珠和小櫻之間,出現了一些隔閡。

童軍團的團長小蘭姊對我很照顧,在學校裡兼任訓育組副組長的她,接下女童軍團團長之後,致力於改變童軍團以往給人的印象──只有不愛唸書的小孩才參加。為了留住最後一個A段班的學生,就算有時候我放學後被抓去補課、不能到團裡見習,團長還是視我為愛將,有任何大型的公費活動,都會替我優先報名。

我的導師,那個穿著旗袍的外省女人,一向支持我五育並重的生活,她甚至會在自習課時,偷偷把我叫到旁邊,教我打繩結。
「妳別看老師這樣,老師小時候也是女童子軍唷!」
總之,有老師護航,在班上同學眼裡,我就像有了特權一樣,就算偶爾請公假出去露營,也沒人覺得奇怪。雖然升上三年級,已經沒什麼人敢請假出去玩了,唯獨我這個半吊子,一有活動就猛遞公假單。

每年元旦,在我們中部學校之間,有個很有名的活動,就是「中一中校慶」。

那是中部學生都知道的大活動,不管有沒有男朋友在唸一中,不管哪間學校的人,幾乎都會跑去參一咖。台中一中還有個很有名的校刊,叫做「育才街一號」。這門牌本來就是他們學校的地址,被拿來當做校刊的名字,而校刊內容,也非常生動活潑──台中一中可以說是校風自由、言論開放的先驅。

二姊進了中女之後,短暫在校刊社裡幫過一陣子忙,所以,家裡三不五時會出現其他學校的刊物。我們依然持續辦著漫研會,反正只要書不讀得太差,其實爸媽不太會注意我們私下都在搞什麼小活動。每年拿到新的他校校刊,我跟老姊,都會仔細讀過裡面的文章。

國三剛開學不久,聽到小櫻跟明珠細細瑣瑣地說著她戀愛了的消息,在我們那個男女分班的年代,國中生之間戀愛是絕對的禁忌,寫著一手好字的小櫻,在她那一票新好友的起哄之下,說出她喜歡的男生的事情。
「他是個很棒的男生唷!是我媽幫我找的家教,讀台中一中,很優秀、長得又好帥唷!」
「他除了幫我上課,還會來教我彈鋼琴耶!我心情不好,他也會來我家看我!」每天放學,小櫻也不再跟好友們聚在一起討論功課,而是一溜煙便回家去了。

早就跟小櫻分道陽鑣的我,其實心裡有點五味雜陳。如果是在以前,她一定會第一個把這種消息告訴我。可是現在,我卻是在轉了好幾手以後,才從別人那裡聽到八卦。還是經常借我筆記抄的明珠,總是會安慰我,
「反正妳那麼忙,應該也沒空聽這些八卦啦。」
小櫻的喜悅,感染了她跟她一票好友,而我,已算是旁觀的路人。當時還有別的煩惱事,也就顧不得這些小情小愛的事了。

那一年一中校慶,我又跟老姊跑去參加,並且打著中女小綠綠+漫研社的名義,訪問了當時是新銳漫畫創作者的高永,他在學校算是名人,不難找到,簡單訪問他之後,也拿到幾張他隨手塗鴉的原稿(拿去當園遊會菜單了,背後竟然還有炒米粉20元、冰紅茶10元等字樣)。事後刊載在我們手製的漫畫研究會月訊上,也算是一件美事。

訪問完高永,我們拿了新出版的「育才街一號」,高高興興地回家去了。正當我埋頭寫採訪稿的時候,老姊突然對我說,
「漏小尿,妳看,今年有一篇小說寫得很棒耶!」
那一期的「育才街一號」裡面,收錄了一中小說比賽的得獎作品。其中有一篇,篇名是用我跟老姊都喜歡的歌手黄鶯鶯的歌曲「我始終未曾」來命名。

除了畫漫畫,有空也亂寫言情小說的我,當然不能放過得獎的好文章了,於是很仔細地拜讀了這篇得到首獎的小說作品。
「篇名:我始終未曾…作者:衛學寶」

小說的內容,是描寫一個單純的高中生阿寶,愛上他經常去的錄影帶店店員,一個大他好幾歲的女孩美美。為了追求長髮披肩、外表看似冷若冰霜的美麗女孩美美,阿寶答應了錄影帶店老闆娘的邀約,去幫老闆娘的女兒小琪補習當家教。

為了多見美美一面,阿寶經常找各種藉口去錄影帶店,說是要幫住在樓上的小琪補習,或陪她彈彈鋼琴,但實際上阿寶只是找機會想跟美美攀談。他看似是在接近老闆娘的女兒小琪,其實目標是樓下看店的美美。阿寶也知道小琪為了他神魂顛倒、上課總是心不在焉,但是他不能失去這個近距離接近美美的機會,只能想盡辦法敷衍小琪。

終於,在他契而不捨的追求之下,美美答應了跟他交往。

因為美美大了他好幾歲,姊弟戀在當時的社會是不被接受的,而且,美美出社會甚早,學歷也不高,為了家計不能再讀書,面對一個菁英高中的高材生,她怎麼樣都沒辦法說服自己,坦開心胸跟他交往。於是,幾個月後,就在兩人第一次親吻的那一天,美美哭著向他提出了分手。
美美告訴阿寶,
「我知道你對我好,我也確實從你身上感受到了被愛的喜悅。可是,我們真的不能在一起,年齡、學歷、背景……總有一天你會明白的。我喜歡你,可是、卻從沒愛過你……」

於是,失戀的阿寶,一遍又一遍聽著黃鶯鶯當時最紅的歌曲,黯然寫下了這篇「我始終未曾」。文末還引用了的歌詞,
「面對你的吶喊,我只有含淚的一句,我始終未曾、愛…過你。」

二姊一臉曖昧地說,
「我看這個作者寫的是他親身經歷的事吧!我問過一中校刊社的,他們也都這樣認為說!」
老姊講什麼,我已經聽不見了。我非常非常地震驚──小說裡的錄影帶店的女兒小琪,豈不就是曾經跟我要好的小櫻?實在是太巧合了。再翻看小說的作者,姓衛,名學寶。這是什麼人?怎麼這麼耳熟?

那天起,我一直在掙扎,要不要告訴小櫻這個消息。
「妳以為跟妳在戀愛的男生,其實喜歡的是你家的店員小姐」

可是,我說不出口。小櫻為了多見她的寶哥哥幾次,故意把考試考壞,好讓她媽媽增加家教來的次數。她整天腦子裡想的,都是她的家教寶哥哥,模擬考成績也一下子從全校前三十名,掉到一百名以外去了。
「不知道為什麼,寶哥哥最近都不太理我,怎麼辦,是不是我惹他生氣了?還是我考壞了,媽媽怪他沒教好?罵他了?」
看著小櫻為情失意,一天天無精打彩,實在於心不忍。但是,跟小櫻已經漸行漸遠的我,怎麼樣都說不出口。

那年春天,女童軍團有個年度大活動,是跟學長姊們一起出去露營的年度活動。我們學校的童軍社是全中部學校裡最大的──「複式童軍團」。該怎麼說呢?因為我們是在童軍協會有註冊的「複式團」,旗下包含了主團「中市一團」──我學校的男童軍團,中市女童軍二團(女一團是台中女中的團,甚少往來),第三個團是「中市二團」,由台中一中的行義童軍團學長組成(註),第四個團是資深女童軍團(讀高中的學姊所組成),最後是「羅浮蘭杰群」,由畢業多年,已就業或讀大學的學長姊組成,一共五團組成的大型童軍團體。

全國大露營來指導我們的,除了學校裡的童軍長官,還有各團已經畢業的學長姊,女童軍團長小蘭姊、小蘭姊的老公衛廷哥(本校羅浮群的群長),衛廷哥的妹妹(我們的副團長、在學校兼任訓導處助理)。

本來當初退團時,小櫻跟明珠說過會參加全國大露營的,即使我說,
「這是我們國中生涯最後一次以女童軍身份參加耶!」但是大露營之後就是模擬考,她們就打消了參加的念頭。感覺被同伴拋棄了的我,只能孤拎拎地帶著行李,請公假出去參加活動。

活動中,我不止一次聽到衛廷大哥跟小蘭姊討論到一個叫「阿寶」的人,一問之下才知道,那是一個在中一中行義團裡,名聲很響亮、很活躍的傢伙。原本是他要來指導我們的,但不知道為什麼,一直到活動都結束了,也沒見到他的出現。活動結束之後,我們一行人坐在公車站牌前等車下山,平日總是板著臉,表情嚴肅的副團長衛姊彈起吉他,跟我們一邊唱歌一邊閒聊。

聊著聊著,衛姊突然開口問了一中行義團的人說,
「你們知不知道阿寶最近在搞什麼?」
坐在衛姊旁邊的我,豎起了耳朵。實在是,因為小櫻的事,我也跟著煩惱,所以一聽見「衛」,什麼「寶」,就會立刻變成萬能天線。
「咦,衛廷大哥沒跟妳說嗎?他好像失戀了!最近團裡活動都不見他人影,聽說課也常常翹掉耶!學校都沒通知你們家嗎?」
「失戀!?我這個做姊姊的竟然不知道!還翹課,厚,我回家一定要跟我媽講啦!大哥知道怎麼不告訴我?」衛姊跟衛廷哥、小蘭姐一起住,並沒有跟父母一起住。
「好像真的很慘呢!這次我們學校校刊的文學獎,他還拿了首獎耶,可是頒獎時他也沒有出現,真不知道搞什麼飛機。」
衛姊已經聽不下去了,起身想要去找衛廷大哥問清楚他家小弟的近況。

在一旁偷聽的我,心驚膽跳!原來,衛廷哥與小蘭姊說的,神龍見首不見尾的「阿寶」,就是小櫻的家教,也就是「我始終未曾」的男主角兼作者!

可憐的小櫻,竟然為了一個根本不是喜歡她而接近她的男生,作息大亂,成績一落千丈,實在太不值得了!當下,我轉頭跟衛姊說,
「衛姊,你弟實在是一個混蛋。」
衛姊一頭霧水地看著我,
「學妹,妳認識我家阿寶?」
我把「我始終未曾」上的故事,一五一十告訴了衛姊。對,我做了爪爬子──但我這麼做,只是希望,衛姊能夠回去跟她家的寶貝弟弟說清楚──不要再利用小櫻了。

為什麼要介入?其實,從小說裡可以看得出來,阿寶跟美美的故事已經結束了。可是,小櫻還浸在為情所苦的牢籠裡不能得救啊!隔天放學時,我鼓起勇氣走向無精打彩的小櫻,
「妳喜歡的人,叫做衛…什麼寶的吧?」
在她一臉詫異之中,我把那一本「育才街一號」交給了她。裡面的「我始終未曾」那一頁夾了書籤,還附上一張紙條,
「希望妳早一點振作,變回以前那個快樂的小櫻」

走出教室,我突然覺得輕鬆多了。

我告訴自己,打碎小櫻的夢,是希望她能看清楚真相,在她所不知道的過去裡,有一個愛情故事轟轟烈烈地開始、結束,而女主角,不是她。既然如此,她實在沒有必要蒙在鼓裡,日漸為了不愛她而接近她的人消瘦。

之後,小櫻並沒有再跟我成為朋友,我只是輾轉從明珠那裡聽到,小櫻請媽媽停掉了家教,恢復了跟死黨們一起討論功課,成績也慢慢回到原本的排名。而我,始終沒在社團活動裡,見過那位「神奇的阿寶學長」。

畢業之後,我考上了老姊的學校,卻向家裡宣布「我不讀高中,要唸五專、早點出社會工作」,那陣子家裡為了我的決定吵鬧不堪,老爸支持我的決定,老媽跟老姊們卻大力反對,甚至天天在我耳邊大罵,
「沒出息的傢伙」

「唸了高中,就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了。」我這麼想,
上了高中,課業會更繁重,壓力更大──從老姊在高二暑假前突然片面宣布漫研會要「熄燈」開始,我就知道了讀明星高中是一個可怕的深淵。它會一點一滴侵蝕我的生活,到最後讓我不得不放棄我的理想──當時我是這樣想的。

我告訴自己,我沒有辦法等到高中畢業以後,再去把已經丟掉的,慢慢撿回來。所以,我選擇唸五專,繼續寫作、繼續畫圖,繼續做我想做的事。

而我的理想是什麼呢?其實我也不知道。那些我曾經堅持著的,執著著的,究竟是什麼呢?是自欺欺人,還是遺憾?

在大考之前故意請公假去參加全國大露營,才是我要做的。在考上第一志願以後,宣布放棄它──我用我的方式,默默地反抗著傳統社會的升學主義。我一直在做一件,我其實並不喜歡,但卻有成就感的事──為反抗而反抗。

畢業典禮之後,所有的同學都去學校自修,直到聯考之前,只有我,跟明珠翹頭,跑去空無一人的B段班教室,在黑板上亂寫亂畫,踩著椅子、坐在桌上,玩著考前大猜題的遊戲。

那麼小櫻的事也是這樣嗎?我大可置之不理,冷眼旁觀一切啊。又或許是我那個屬於女生的小心眼,記恨著小櫻拋棄我退團,還先我一步嘗到了初戀的苦澀?於是我以我的雙手,破壞了小櫻的愛情夢,強迫她跟我一樣,面對那個其實很無味的現實人生。畢業,考試,再讀書、再考試、再畢業…

我看似順遂的人生裡,其實有很多看不見的挫折,在我的小心眼裡折磨著我。

其實我很希望能夠見到阿寶學長──那個會寫小說,會讀書又會玩,在團裡地位崇高,簡直是「傳奇」的人物。可我又害怕真的認識了他,會發現他只是個遇到愛情一樣會變成笨蛋的尋常男人。

好不容易經過抗爭,上了五專之後,我竟一次、一次也沒有到資深女童軍團去報到。學弟學妹找我回校參加活動,我也都予以婉拒。其實也沒什麼,每件事都有極限,到了極限就不想再做了──就好像,五專畢業以後,我也曾經有十幾年沒再提筆寫過一篇小說。

在他的故事裡,我始終只是個讀者。不管我再怎麼寫、再怎麼認真寫,那個故事都已經結束了。我不再回童軍團,是害怕見到阿寶學長,害怕知道自己永遠都只是讀者,而不是故事的主角。因為那樣奇妙扭曲的少女自尊心,我拋棄了曾經堅持著的,執著著的,過著自欺欺人的日子,遺憾至今。

如果有一天,我能真正遇見那個叫阿寶的男孩,我一定要告訴他,
「你的文章,其實真的寫得非常好」

而我已經不在乎,故事到底還有沒有繼續了。


註:我讀的中學,是個歷史攸久的學校,以前叫「台中市立一中」,後來高中部升格為「省立台中一中」(即現在的國立台中一中),而我們初中部則改制為「市立國中」,因此團號還是以我校為一團,台中一中居二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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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,也許我從來都不曾真正經歷過也未可知?我只是自以為是地,愛著那些愛我的人?

因為訪友,偶然又回到曾經居住過幾年的舊公寓附近。

那街角,有間連鎖的16小時美容院,彩色的招牌相當顯眼。由於剛上來台北,對於忙碌的貿易公司工作非常不適應,加上我剛畢業沒啥經驗,留著學生時代的長長頭髮的我,下了班之後,經常累得半死去洗頭。當時,洗一次頭髮才120元,我衡量了自己的時間跟經濟效益之後,一個星期總是狠下心來洗他個兩三次。

由於工作勞累,我常常是在半昏迷狀態下,讓洗頭的小姐隨便料理的。
因此,每次沖完水小姐問我,『有沒指定哪位設計師?』我都才如夢初醒地從昏迷狀態中稍微醒過來。答案也總是千篇一律:『隨便。』我猜想那些小姐一定常常偷笑,因為我總是在洗頭與沖水的時候睡著,然後吹整頭髮的時候一樣打著瞌睡。
「中號,」小姐指指依然瞇著眼睛的我,這樣對一個膚色白淨的男生說。

這樣的情況持續了約莫半年。
當我終於習慣了工作的內容,可以不再常常加班時,開始在洗頭時清醒起來。每次幫我整理頭髮的那位『老師』,已經從一臉稚氣變成帶著一點世故的表情了。他開始會跟我一有搭沒一搭的聊著,我才知道原來他的年紀,還小了我三歲。長得很像剛出道時的周杰倫,他有著髮型師常見的唇紅齒白,纖長的手指,總是細心地對待我的如雲長髮。

「妳的頭髮很漂亮,又黑又光滑。有特別保養過嗎?」他輕輕拉扯我的及肩長髮,我可以感覺他手指的溫柔撫觸。
「沒有。我沒空。」
「工作這麼忙,難怪妳每次洗頭都是睡著的。」
「呵,」我有點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:
「現在好多了,已經做上手了,就沒那麼累了。」

聊著聊著,我們交換了彼此工作上的辛苦,都是閒聊。我知道他姓石,於是喊他小石,從台東的某部落到台北來工作的他,白天讀高中,晚上工作。難怪他的輪廓看起來深深的,雖然他的膚色偏白,一點也不像原住民。
「咦,你不是廿歲了嗎?還讀高中!?」我從鏡子裡打量他的臉,他居然一路從臉頰紅到脖子上去。
「以前不懂事,國中讀完就跟著一個學姊跑到台北來工作,跟著她在美髮補習班學做頭髮。後來考上了執照,就到這邊來工作,可是我書讀太少,總覺得自己跟客人聊不了兩句就無話可說了,就拜託店長讓我白天讀書,晚上再過來上班。」
「這行業還有執照的呀?」
「就是美髮工會的執照。丙級是美髮師執業的執照,乙級則是能夠開店的執照。」小石一邊用髮雕幫我把瀏海一根根抓出造型,一邊說。這個時候,他總是靠我非常的近,近得我都可以嗅到他身上的香水味。
「喔。原來還有這樣的分別啊。」我腦海裡浮起的是小時候媽媽帶我去剪髮,家庭美髮的阿姨總是拿個洗衣板讓我高高坐在椅子上,然後幫我剪出一頭超短的頭髮。幼年時因為體質特殊,我的髮色與瞳孔呈現明顯的黃褐色,媽媽為了省錢,總讓阿姨幫我剪成男生的髮型,因此在上小學之前,我經常都是被當成男生。
「所以,小時候幫我剪頭髮的那個阿姨,就是沒有執照的囉?」我隨口說,小石笑了出來,露出整齊的一口白牙:
「那年代本來就沒有啊。」

小石高中畢業之前,跟我要了張名片。
畢業之後,他考上一所夜二專,白天,學校總務處幫他安排了一份工作,他從美髮師搖身一變,成為白領上班族。
「咦?你不做美髮啦?」收到他寄來的聖誕卡,我依照裡面留下的電話撥了過去。
自從他沒做以後,新來的老師總不能吹整出我想要的感覺,所以,那時候我已經不再去街角的美容院洗頭了。
「嗯,在一家外商銀行當助理,學校安排的工作。」電話裡他客氣地跟我寒喧,聲音帶著一點點的顫抖:
「沒想到,妳真會打電話給我…本來我想、妳大概已經忘記有我這個人了。」

「聖誕節禮物。」我拿出剛從歐洲出差買回來的風景明信片,在師大路小巷底一家有現場演唱、據說是某歌星開的咖啡店裡。
也許因為電話中他的聲音聽起來很緊張,我想都沒想地答應了他的邀約。見面時,他告訴我因為剛到銀行當助理,負責的工作項目裡有跟貿易相關的信用狀通知,他想起我是做貿易的,所以找上我向我請教相關的知識。
「好漂亮。做貿易真好,可以到國外去出差。真希望我將來也能夠有這樣一天。」除了手指依然纖細漂亮,他已經不再像過去擔任美髮師那般帶著脂粉氣息。

從那一刻開始,我跟他之間的地位突然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。以前,他是老師,我得端坐美髮椅上任他「擺佈」,但是,當他要求我教他貿易知識時,我開始變成了他的老師。
「你不做美髮啦?那不是你的興趣?」混熟了之後,我們的上課地點從咖啡shop 轉換到他住的地方去,上完課他就請我吃飯、然後送我回家。
有時候他會幫我整理頭髮,功夫還是跟以前一樣好。每次當他梳理我的長髮時,我都會瞇著眼睛,好像快睡著了一樣的陶醉。
「興趣跟理想有時候是有差距的嘛。而且,男人做美髮,總是有一點娘娘腔呀。我可不想一輩子幫女人弄頭髮。」他靠近我,手裡擠了一團帶著古龍水味道的泡沫雕,慢慢跟我仔細解釋泡沫雕與髮膠之間的不同。
「妳的髮量多、髮絲細,用泡沫雕比較合適,看起來不會過於蓬鬆、也不會太黏膩。這是我平常自己用的,妳將就點喔。」
「好可惜唷,你居然不做了。」我輕嘆著,尤其是他的手指穿過我的髮稍時,我總會覺得自己的靈魂好像要出竅了一樣。
「所以我都不去那邊弄頭髮了,唉。」我嘟著嘴,居然用撒嬌的口氣跟他說話,一反常態。平日我都是用『老師』的口吻來教他國貿法規,可是當他碰觸我的頭髮時,我忘記了以往的矜持,在他面前流露出屬於女人的溫柔。
「妳喜歡的話,我還是可以一直幫妳弄頭髮呀。只幫妳弄喔。」他輕輕柔柔的聲音,一如他纖細的手指。
我突然睜開眼睛,看見了他眼眸中倒映出來的,我的臉孔。我想,我是從那一刻,開始愛上他的。

那一次之後,我跟他還是保持著老師與學生的關係。一直到我帶去的「信用狀統一慣例」已經講得差不多的時候,我跟他還是連手都沒牽過的、保持著師生的距離。預定的三個月課程講完,我蘊釀著跟他不再見面的情緒。因為,我的理智清楚明白地告訴我,他、不會是我的幸福。不單只是年紀上的差距,我跟他之間,有著看不見的隔閡。當我們只是朋友的時候,那屏障於我倆之間的隔閡是無形的,我們都可以將之忽略,一旦我們跨越了朋友的界限,確實存在於我們之間的差異,就會變成一種冷冰冰的現實。

最後一天上課,我刻意約在當初第一次以朋友身份碰面的咖啡shop。客氣地吃完了晚餐,我們又聊了很久,然後我跟他一起在師大路的巷子裡散步。也許是心底那一絲絲的不捨吧,我們不斷地拖延著分手的時間,從晚餐後、咖啡shop的演唱結束一直到打烊,我們在業已無人的靜巷裡漫步著,誰也沒有回家的打算。

走了不知多久,當月上樹稍的時候,我們在一家已經打烊的西式茶館門口坐了下來。我隨口問他當初是怎麼下定決心來到台北的?他望著月亮,沒說話。這個時候,有幾個人從巷底走出來,其中一個女生居然抬起手跟他打招呼:
「嗨,garu。」
「嗨,」他尷尬地笑了笑,低下頭,把玩著球鞋上的鞋帶。那是我跟他的默契,出門時我們絕對不穿平日上班時的服裝,那些套裝高根鞋,襯衫、領帶。
「去哪?這麼晚?」
「剛收工,我男友帶大家去吃宵夜呀。」
「喔,那再見。」
「不一起去?啊,你有朋友在…」離開前那女孩看了我一眼。

那一群人走開之後,我才想起那幾個女生裡有一兩個我認得,是那間街角的美容院的洗頭小妹。而開口跟他說話的,是店裡另一個美髮師。那女孩有著跟他一樣,深深的輪廓,膚色在月光下是蜂蜜的顏色。我們沉默著坐在那裡,不知道過了多久,他才開口:
「她…就是我說過的那個學姊。我跟著她一起從台東跑到台北來…」
「你很喜歡她厚,」我微笑地看著他,第一次覺得自己貼近了他的內心世界。
「嗯,她是我的初戀。」他低著頭,閃躲我的眼光。
「那為什麼會…分開?」我印象中跟他開始來往,就不曾見過他身邊有那個女孩的足跡。
「因為…我一定得說嗎?」他把臉埋進了雙膝之間。
「不想講?那就算了。」我站起來,轉身要走。
「別走,」他拉住我的手。
月光下,我竟沒辦法掙脫他大理石般白晰結實的手臂。
「拜託妳…」

+

「月光下,我竟沒辦法掙脫他大理石般白晰結實的手臂。」我在心底反覆這個句子,凝視著他的眼光。
認識這麼久,我第一次與他四目交投,就好像磁鐵的南極與北極一樣,緊緊的黏住,沒辦法分開。不知道過了多久?也許是我的錯覺也說不定,也許只有幾秒鐘的事。我輕聲嘆了一口氣:
「我沒打算走啊,只是突然想找酒喝。」

我其實是想逃走的。理智告訴我,應該這麼做。但是,小石充滿無辜的眼神,好像磁鐵一樣攫住了我,讓我無法逃脫。那一瞬間我感覺我們之間的立場又改變了,我們將不再是老師與學生,而是月光下一起摸索著找尋愛情的新手。我們誰也沒能凌駕於誰,平等的關係,迅速在我倆之間,架起一座通往對方心底的橋。

天亮的時候,我頭痛欲裂。坐在陽光透過白色窗簾照進來的,小石獨居的小屋子裡,我怔怔地看著躺在地上枕著手臂睡著的他。前一晚我們回到他家,把他從老家帶上來珍藏著的小米酒喝個精光,每喝完一瓶,說一件心事。直到我們喝到第十一瓶半的時候,我依稀記得他說到跟學姊分手的事情,房間裡的CD音響播放著伍思凱的『愛與愁』。故事沒聽完,我逕自爬上床去掀開被子睡了,丟下他一個人在地板上。

小石蜷著身體睡在一堆東倒西歪的酒瓶中間。前一晚他一邊喝酒一邊紅著眼框說,他一直不敢碰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女人——他的學姊,直到她因此變心跟了別人的往事。
「我以為你根本不愛我,所以才不跟我做愛。」那女孩跟別人在一起之後,某天外宿回來,在公司宿舍裡遇到小石。小石激動地拉住她,就好像昨晚在街邊上他拉住我一樣。末了,女孩一邊抽著煙,一邊對他說:
「如果你想,我還是可以跟你在一起呀。」
小石望著已經變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樣了的初戀的女孩,甩手離開。後來他搬出了公司的宿舍,自己在外面租房子。直到,他遇上了每次都在椅子上睡著的我。

我溜下床,把毛毯從床上拉扯下來蓋在他身上。望著他呼吸均勻的胸口,我突然有一種強烈的欲望、我想跟他在一起。如果、愛情需要學習,那麼我想跟他一起成長。我俯身親吻他的臉,從額頭開始,輕吻他緊閉的雙眼,直到他睜開眼睛看著我。他用滿布血絲的雙眼望著我,然後伸出手臂勾住我的脖子,翻身壓住我。這次我沒逃走,我讓他用力脫扯掉我所有的衣服,我也拼命地拉扯他的上衣跟褲腰上的皮帶——也許,他永遠也不會發現,那也是我的第一次也說不定。

幾個星期之後的同學會,我的幾個閨中密友們突然互相交換起第一次的經驗。當時大家都臉紅紅,一臉曖昧地說著第一次是跟誰,在哪裡發生的。而我只是靜靜地看著她們,不發一語。我永遠記得第一次跟男人做愛的時候,身體像要撕裂般的痛楚,而我當時什麼話都沒有說,只是用力地摒住呼吸,不想自己的哀嚎嚇退了這個拼了命要鑽進我身體裡面的,認真的男人。

做完之後,我的眼淚無聲地爬了滿臉。
「咦?妳怎麼啦?」小石伏在我身上,感覺到熱熱的東西從我臉上滑下來,滴在他的身上。
「沒有啊,我覺得好感動唷,真的。」那是我對他說的,第一句謊話。

日後當我回憶起那一段酸酸澀澀的,學習愛情的過程,總是不自覺地,想起小石的樣子。那一次之後,我們開始學會用不同的方法熟悉對方。並不全然只是身體上的熟悉,他也想讓我瞭解他的內心世界。雖然,他始終弄不懂我的想法。也許,我之於他,就好像是引導他學會戀愛並且熟練地游走其中的老師也說不定?

每個週末我總要編不同的藉口,跟同居一屋的姊姊解釋為什麼我夜不歸營。我跟小石租了車,跑遍了台北縣市附近的風景區,白天遊山玩水,晚上做愛。我認真地想要好好地談一場,成熟的戀愛。只是我們都不知道,那其實是非常幼稚地,自以為是的愛情。多年後我再回首自己走過的漫漫情路,才發現似乎只有跟小石在一起的時候,我才能放開心胸,恣意地享受愛情的甜美滋味。一開始,我就跟他說好,「我們是沒有將來的。我不會認識你的家人,你也不必讓你週圍的人知道我。也許過一陣子我們對彼此都沒感覺了之後,就分開,誰也不糾纏誰。」正因為如此,心裡才沒有任何的包袱與負擔吧?

小石每天早上都利用外出送文件給客戶的時候,偷偷送我上班。但是我永遠不讓他靠近我上班的地方。不為什麼,我不想讓人家知道,我已經開始交男朋友了。在同事面前,我是個什麼都不懂的,南部小姑娘。這樣子的情況對於我的工作比較好,我這樣覺得。晚上,我依然把時間花在工作上,不加班的日子,就在家跟姊姊一起看電視,扮演「好妹妹」的角色。

小石會在想念我的時候,悄悄來到我家樓下,打電話叫我下樓去。我們在樓梯間鬼鬼祟祟地摟摟抱抱,有鄰居經過的時候我們就若無其事裝出純聊天的樣子。其實明眼人都看得出來,我們臉上寫著「偷情」兩個字。難得放假我們沒出門去,我就躲在他的小屋子裡,煮泡麵給他吃。雖然他可以燒出不錯的家常菜,但我總是霸道地不讓他動手。我下意識地維持著我與他之間,我是老師他是學生的關係,雖然,我早已明瞭,我與他之間的平衡,早在那一晚他拉住我的手的時候,崩潰了。

我被記憶推著走 只能旁觀不能插手
無奈的看你 淚水蜿蜒的流
我一定傷你很深 才會讓你哭也無聲
那時候你我 如此無邪單純

愛與愁 還有年少的執著
我們竟然深深相信 這是全部生命
於是用力燃燒感情

音響裡不停地播放這首歌。那是我的要求,我希望待在他身邊的時候,週圍always充滿伍思凱的動聽歌聲。某一個陽光微弱的下午,窗外是蕭瑟的天氣,滿樹的枯枝像是蜘蛛網一樣,我們膩在房間裡沒有重點地聊著天。

「我是不是妳的第一個男人啊?」小石突然間問。
那個時候,他手裡拿著一把黑色長柄的木梳,幫我梳理因為做愛而零亂的頭髮。我沒吭氣,因為並不打算承認。我的第一次,並沒有流血,只是痛。
「那你咧?」我沒回頭,因為不想看見他期待的眼神。
「是啊。」他放下梳子,用手幫我把頭髮編成辮子。他的手一向很巧,隨便弄一弄就能做出好看的造型。
「剛跟妳交往的時候,我常常覺得妳好像故意在引誘我呢,妳每次來我家,都故意穿那些很貼身的衣服,短短的裙子…」
我心虛地忍住笑,不想他發現我的表情。沒錯,我是刻意穿得合身一點,不過,我可沒想過男人會因為這樣有任何反應呢,至少當時,我對他並沒有那個意思。

他從後面勒住我的脖子。
「我好愛妳唷。」
「哇,幹嘛,我..我不能呼吸了啦。」我掙扎著,想擺脫他有力的臂膀。他收緊了手臂,讓我動彈不得。
「嗚…很…很難受啊,GARU。」我低聲叫著,開始因為缺氧而無法說話。
「說,妳是不是故意的?妳是不是故意要讓我掉進妳的陷阱裡?」他絲毫沒有放開的意思,一邊拉扯著我身上的內衣。
當我的眼睛裡冒出金星的時候,他終於放開了手,我虛脫地癱軟在地上,無力反抗。那是我第一次,覺得自己害怕。從他脫掉我身上最後一點衣物,到他做完離開我的身體,我都沒能說出任何一個字,我只是發出像是被強姦一樣的淒慘聲音,而我的呻吟,卻讓他更亢奮。

我害怕。

我不想有一天他知道其實我並不像他愛我這樣愛著他的時候,勒死我。多年以後我不斷地在聽到伍思凱的『愛與愁』這首歌曲時,想起那一個夾雜著可怖與激情的下午。我想我真正害怕的,是因為小石太愛我,所以我也無法控制自己的理智地,一步步往下陷。我不想這樣。我想回到那一個月光照耀的夜晚,我還是一個從南部上來的單純小姑娘的時候。我不想愛人,也不想被愛。因為我知道再怎麼愛他,總有一天要分手。

我開始不落痕跡的疏遠他。

從我跟他初次在咖啡shop見面,到變成情人,以至於他對我毫不留情地提出分手,前後一共是一年半的時間,而我花費了將近十個月的時間,一點一滴的,疏遠他。直到他終於忍受不住寂寞,重新投入他的初戀情人的懷抱裡。他主動跟我提出分手的時候,我掩著臉無聲哭泣,事實上是透過指縫偷偷觀察他的表情。

已經不再愛我的他,臉上漫不經心的,不在乎。我自由了。我在心底這樣想,雖然豆大的眼淚依然像斷了線的珍珠不停從指縫中落下。也許我的演技可以拿個金馬獎也說不定?

跟小石分開以後,一個人晃來晃去了很久。不知情的同事以為我為了昇遷與出差的事煩惱,其實我卻是在不斷地用忙碌來填滿我心裡已經沒有了他的空虛。我的報應是日後我再也沒有辦法真心地去愛任何一個男人,我曾經以為我愛他,可是最後我卻欺騙了他。新任男友帶我搬離那個古老公寓時,我坐在車子裡看著街角的美容院,閃爍的招牌燈。那個在我心底角落的美容院,以及遠去的小石,那個曾讓我盡力燃燒我的青春的、年輕的男人。

或許打從一開始我就知道我們之間永遠不會有結果。懦弱的我沒有勇氣帶著他面對我那些士大夫觀念極重的長輩與家人,也沒有力氣面對自己的感情。我很喜歡他,可是我不敢愛他。我的理智終於還是戰勝了愛情。所以我再一次選擇了逃避。

可是愛與愁 誰能靠它活多久
我們終於可以確定 彼此無法適應
才再傾盆大雨的夜 決定分手

伍思凱,愛與愁(歌曲欣賞)

-FIN-

原作發表於:2002年1月失戀雜誌網站,及失戀雜誌實體季刊第10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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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還記得.梁靜茹 (歌曲連結)

不知為何,寫完了那篇關於「小方學長」的文章之後,一直無法平心靜氣。大概是,這些年來,我唯一覺得「有愧於心」的男性友人裡,就只有他了吧?我必須承認,當時演了那場戲讓他離去,實在是很惡劣的方法,特別是,一開始吹皺一池春水的,是我自己!總之,主動接近對方,卻在最後關頭因為覺得彼此可能不合適,而做了這麼惡質的事。

這些年,我的心智年齡似乎一直沒有成長,即便是每天清晨面對鏡子前已然步入中年的自己,心境卻一如往昔──雖說,認識我的朋友跟讀者,很少有覺得我看起來已屆一枝花之齡,可現實是,時間已經在我身上刻劃了許多痕跡。

這麼多年來,談過的幾場感情裡,大部份都覺得問心無愧,唯有小方學長是我覺得對不起的人。也許他早已經忘記有我這號人物了吧!就那麼一個暑假…

一個暑假短短的時間,能在誰的心裡留下什麼呢?

我想起了henry。

Henry是某個鐘錶公司家的長子,以現在的流行語來說,叫做「小開」,可是,當年我確實是在不知道他顯赫家世的情況下,被他追求的。那是我專三暑假的事,也是我少數參加過的兩場「同學會」其中之一。

前去參加的女性同學裡,只有我是唸五專,其他與會女性幾乎都才剛脫離醜惡的西瓜皮生涯,因此,打扮穿著上,都很ㄔㄨㄛ/。那時候的我,早已蓄著飄逸的長髮,即便只穿著T恤跟牛仔褲,跟其他女同學相比,確實明顯時髦而出眾。要是再過幾年,我未必在外表上有優勢,只能說當時是天時地利吧。

以前班上那些「貴族」同學,成績跟家世都是一流的那票人,是不可能注意到我的,因為,小學時的我還未開竅,功課一直是廿幾名,在72人的班上算平凡普通,不好但也不是最差,這種人可説是空氣般存在的,完全不受注意。

沒想到同學會上,我竟是女生裡最受注目的。

同學當中最活躍的,是剛升大一,從美國回台省親的班長henry,以及他的死黨阿喆。阿喆現在是個知名導演兼製作人,就不提他的真名啦。這兩個男生,以前班上就非常出風頭,成績好、家世一流,只是當時我並不清楚,過去他們跟我素無往來,只會跟班上成績最好的那幾個女生互動,比如家中開貿易公司的陳x如,現在是眼科名醫的江O惠。巧的是,阿喆家就在我家附近,是我家那一帶唯一的獨棟新式豪宅,誰不知道他家是警察局的高官?阿喆還曾經很風光地坐警車回家咧!﹙因為下大雨他老兄沒帶傘,真是浪費公帑,不過那年代這種事沒人敢説話﹚

阿喆的青梅竹馬「甜甜」,是我的知己好友,不過在跟阿喆同班時,甜甜已經跟我不同班了,那個年代男生跟女生走太近都會被笑「羞羞臉,男生愛女生」,所以阿喆當時是完全不跟甜甜講話的。後來甜甜被阿喆跟henry的另一個死黨﹙也是分班之後散了﹚的阿琪追走。阿琪現在偶爾還會跟我聯絡,聊起這些近三十年前的舊事,目前他是聖約瀚大學的副教授,時間過得真快!

之所以跟henry交往,其實只是因為當時他窮極無聊罷?

以他那種身份背景,實在不可能看上我這種小家碧玉的﹙當年是啦,現在老了﹚。同學會的當下,阿喆跟henry一直在聊股票、政治,老實説有點超齡,在場的同學根本搭不上話,只有我難得插口吐他們幾句,其實也是巧合,因為我當時已經在政黨社團受訓了,多少接觸了一些政治事務,就那樣幾句話,讓這兩個男生對我另眼相看。

後來,henry不止一次對我説,
「奇怪,為什麼以前我都沒注意到,班上有妳這麼特別的女孩?」
「因為我會隱形。」真想這樣吐嘈他,不過當時我只是微笑著不説話。

同學會當天,henry跟阿喆很熱心地要再續攤,地點正是henry家的老宅,一幢十分優雅的日式洋房,當時已改建為會員制的私人茶藝館。班上同學與會的人數約莫廿來人,加上henry説續攤由他作東,於是大家不置可否地答應了,阿喆跟henry馬上開始分配車次,就那麼巧,我跟henry被安排在同一部計程車上。

對男女之事還未覺悟的我,並沒察覺這兩個男生的心機。Henry在車上一直跟我聊天,末了才説,
「alice,我有點東西要回家拿,妳方便跟我回家一趟嗎?」
當時我心裡想,回他家我又不需要進去,在外面等就是了,便爽快答應了。沒想到,車子到了市中心,他付了車資之後又説,
「要好一下子,妳跟我上樓好嗎?一下下就好。」
我心裡想,反正在場還有另個男同學跟阿喆,應該沒關係吧?只是貿然到人家打擾,實在唐突,見henry一再央求,我只得跟其他同學一塊兒上樓。

因為舊宅已經改建為茶藝館,henry回台灣是住在市中心一棟七層樓商業大廈裡的,那棟房子除了樓下經營商務旅館﹙也是henry家的物業﹚,樓上兩層是他家的住宅。一進屋,我便覺得上當。

在車上時henry只提到家裡有客人,但我萬萬沒想到是那種場面──大概有我家兩倍大、四五十坪的客廳裡,擺了三四桌麻將,坐在桌前的都是一些打扮極為富貴的老太太,穿金戴玉,雍容華貴,而henry的媽媽貴為少奶,卻只能捧著茶盤,在一旁服侍這些前來打牌消遣的貴奶奶們。

Henry一進門便牽住我的手,帶我到每個桌前去致意,
「這是二姑婆,這是四叔婆…」
我只能尷尬地對這些貴太太打招呼,他們的年齡加一加應該都有幾百歲了吧?這些老太太從牌桌上看了我一眼,眉開眼笑跟我打過招呼,又把注意力移回牌桌上。等到一干老太太都問安過,henry才帶我到他媽媽面前﹙因為跟老太太們比起來,henry的媽媽是在場輩份最低的女人,他還真是世故﹚,
「媽咪,這是我的小學同學alice。」

當時,我只有一個念頭──我上當了!竟然這樣就給他騙得回家見了家長。

我永遠記得那天的場景,有如林語堂大師的「京華煙雲」中才會出現的畫面,以及最後henry的媽媽,帶著猜疑跟不自然的臉色,看著我的瞬間──她大概拼命地在腦中思索,這個女孩是打哪來的──因為我班上家世背景與他家相當的女生,她幾乎都知道﹙以前也都有來往﹚,可是,我卻不曾出現在她的list上…

可是兒子既然都把人帶回家了,她不有所表示也不行。老實説,當下我真想甩了henry的手走人,可是還有其他同學在場,我不好發作,客客氣氣跟他媽媽打招呼問候。Henry立即表示要作東宴請同學在老宅的茶藝館聚會,於是他母親便點頭説道,
「OK,我打個電話安排一下。Have a good time,henry。」

還好我英文不差,也從英文電視劇學了一些﹙當時很流行天才妙管家、Cosby Show這類的劇集,看多了就知道美國人的生活方式)口語。離開henry家時,我跟他説,
「你媽跟你倒像平輩,真好,活脫脫cosby show的場景。」

這跟我家還是斯巴達式的管教天差地遠,所以讓我好生羨慕。當時我要參加同學會,我娘還問東問西、唸唸有辭不想讓我出門呢。我的年齡都算大一了,還管得這麼多,老實説我心裡很不爽,而henry中學一年級便出國唸書,跟他媽媽的互動儼然美式影集中的和樂家庭一般,讓我好生羨慕。

後來,去了他家經營的貴族茶館,班上同學大半都受寵若驚,手足無措,但我儘量表現出落落大方的儀態,其實只是不想丟臉而已。跟這個留洋喝洋墨水的大少爺相比,我一點也不希望自己給人看不起。不過,對於henry騙我回他家一事,心裡仍然不快。

看在那晚henry跟阿喆還算殷勤,我也就裝傻裝到底了,反正在場還有其他同學,我幹嘛在意?散場前,henry又提出邀約,我找了很多藉口都推不掉,心裡想要是老爸老媽知道,那真是會被罵死了﹙家裡當時是不准我們交男友的﹚。可是阿喆卻在一旁瞎起鬨,最後約定了兩天後的Lady's Night,要去車站附近的Disco玩。

那是一家剛開幕不久的美式Disco,叫做Top Gun。我想,在快20年前的台中,算是高級的娛樂場所吧?我跟老媽提到henry要約我出去時,老媽竟然沒反對,還笑笑説,
「咦,妳也有人約啊?」
真是氣死我了,這是什麼意思啊?切!難道她女兒我這麼沒行情=.=
讓我驚嚇的,是要出門前henry那小子做了兩件讓我大吃一驚的事。第一件,回台灣沒車開的他,竟然叫阿喆死小子偷開他老爸的黑頭車﹙勞斯萊斯!﹚權充司機來接我。第二樁,henry還以為他在演cosby show,帶著一束漂亮的玫瑰花就跑到我家樓下説,
「我可以上樓坐一下嗎?認識一下伯父伯母...」在美式影集裡,男生要約女孩出門時,會帶著禮物跟花到女方家客廳坐著,一方面跟家長打招呼,一方面等女生打扮妥當。當下我臉色鐵青,他以為他在演連續劇嗎?我才不要讓我爸媽看見他咧!他以為他是誰呀?而且…説真的,我家又小又窮,才不想給他看見咧!開什麼玩笑!?

我用幾秒鐘的時間把花束拿上樓,還被老媽嘲笑説,
「哇,真的有人送花給妳耶,怎不叫他上來坐坐?」我猜老媽也想看看henry是什麼三頭六臂。才不給看咧,那個死孩子…。

後來便是坐著阿喆當司機偷開來的名貴房車,去了以前金沙百貨的樓上﹙當時旋轉餐廳的部份是那家disco﹚的美式Disco。我説那裡是美式disco,是因為真的很像美式,音樂吵死人、進門要看證件﹙確定成年才放人進去﹚,手上會蓋章方便出入管制,只提供調酒等飲料。

因為是Lady's Night,所以女士半價。反正是約會,自有henry買單,我一毛也不必付。Henry又約我改天看電影、吃飯,總之他問我想做什麼消遣,暑假他沒事閒得很,希望我能賞臉,看在他講話那麼斯文的份上我便答應了。不過在那個吵得要死的disco裡,我也不會跳舞,只是跟他在座位上閒聊。

他喝了一杯「馬格麗特」,就是用傳統杯、杯口抹粗鹽,內裝馬丁尼酒的調酒;我則在他建議下點了果汁成份較多的「screw driver」螺斯起子。不過,以我後來學會調酒的經驗來看,那杯螺賴把調得很爛,難喝至極。總之,我們就聊著調酒,美國的disco應該是怎樣的話題,henry還一副「disco老手」的表情炫耀説,
「給妳看我偽造的駕照…」
原來,在美國進夜店也是要看駕照的,以防未成年死孩子混進去。可是呢,這些「猴死嬰仔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,還會偽造證件用來當通行證!我瞠目結舌看著他,他卻毫不在乎地大笑,
「在美國這樣很正常啦!」

後來我看時間晚了﹙大概十點﹚,就堅持要回家。其實十點才是夜晚的開始啊,不過我可是家裡的乖乖女,十點回家已經是驚天動地的事了,在我堅持之下henry只好坐taxi送我回家。在車上他説,
「妳今天真漂亮,我可以吻妳一下嗎?」
要不是有司機在前面,我大概就把他毆飛了──現在回想起來,他其實就是照電視上演的那樣,泰然自若地追求女生,可是,保守如我、根本無法接受電視上那一套出現在我身上。而且,我覺得這樣進展太快了,我對他根本還沒有好感啊,談不上交往,就只是「老同學一起出門」這樣。

後來給他鱸了很久,讓他吻了臉頰一下,他才坐回計程車上,乖乖回去disco找阿喆。

那整個暑假,除了社團活動以外,幾乎都跟henry外出。還記得我們一起看了幾次電影,也經常去M記跟W記速食店喝飲料聊天。聊到將來,henry説,
「我大概會唸醫學院吧,我老頭希望我唸醫。不過,我自己倒想唸法律系…」
然後他聊起美國的學制,談起一些對我來説,兩人毫不交集的未來──

看著速食店外來來往往的人群,我的思緒不由得遠颺著…
「每一個路人背後都有一個故事,你不覺得這樣看著很有趣嗎?」我指著玻璃窗外的樓下走道,我猜也許當時便註定了將來會走文字創作的路也未可知?
「哇,妳真的很有想法耶。」
「有嗎?我只是很會胡思亂想而已。」對於他情人眼裡出西施的態度,我並不覺得高興,大概因為始終沒放感情的因素吧?我才能夠從頭到尾理智以對。

「妳真的很適合在美國生活。」henry這樣説,尤其是我提到想棄商改唸設計時,他握住我的手,
「妳要不要跟我回美國?在那邊唸這些比較適合妳。」

説真格的,當時我真的被他打動了。

可是,他媽媽的眼神,那勉強裝出來的笑臉,註定了我跟他之間永遠化不開的距離──我不是他應該往來的階層。縱使我在他眼裡,曾經值得他付出感情,也不過是個短暫的夏天而已。

他回美國之前,塞給我一張大鈔説﹙那可是當時我一個月的零花錢﹚,
「妳寫信給我好嗎?一定要寫喔!」我把鈔票還給他,
「郵票錢我有...,有空的話就會寫。」

臨走他在我唇上輕吻了一下,嘴唇軟軟的涼涼的...。

事實上,我一封信也沒給他寫過。如果他真的想找我,叫阿喆打電話給我就可以了,畢業紀念冊上就有我家百年不變的電話﹙到現在也一樣﹚。況且,我家一直到幾年後才搬離阿喆家的豪宅附近。時間在我們之間流過,我始終不知他是何方神聖,只知道我只是他打發無聊暑假的一個,不足道的普通女孩。

一直到前兩年一時興起,開始尋找老同學的下落,沒想到,第一個找到的,竟是當年甜甜的小男友,江仲琪。阿琪家裡開牙醫診所,跟henry還有阿喆一直是同階級的「好野人」,不過他在上高中時,父親猝逝、家道中落,因此大學到博士班都是靠自己半工半讀完成的。女人緣極好的阿琪,一直到年過三十才安定下來,據他説,
「我的情史可以寫成三十本小説,妳有沒有興趣幫我寫?」
當下我啐了他一口,
「拜託我寫故事的人從台北排隊排到台中了啦!」

透過阿琪,我才知道原來henry是台中一家有名的瑞士鐘錶代工廠的小開。除了在美國拿到律師執照,執業多年以外,也在台灣教書,教的是國際商標法。不過仲琪也沒跟henry或阿喆聯絡,
「我老早算是一般平民啦,他們那種貴族階層我高攀不起。」
「我也是呀。」靠著msn聯絡,我跟阿琪聊起了往事,好不愉快。

我們試著寫mail給henry,不久收到他秘書回信,待他從美國回台,就會跟我聯絡。Henry大概已經忘記我是誰了吧?只知道是小學同學。他寄了張跟他新婚妻子合照的相片來,還寫了一大堆老同學的近況,
「我一直單身,不諱言、我不覺得有必要結婚,單身空姊名模那麼多,想玩還怕沒地方嗎?不過,兩年前我媽介紹了這個女孩子給我,算是門當戶對的名門千金吧?其實也談不上愛不愛,就是適合的對象。我也想,或許應該嘗試看看安定下來的生活,於是就結婚了。」

我把照片forward給阿琪看,阿琪沉默了半天,才在msn上説,
「怎麼他娶的女孩子長得這麼像妳?」
「去你的,哪個部位像了?」我忍不住罵了句粗口,可是心裡卻有數,還未生病發胖前的我,確實就是這麼個模樣,只是我沒那種身家讓我打扮得那麼貴氣。

當然我不會作夢以為henry這麼多年都沒忘記我,這十幾年來,我只想起過他一兩次,而且都是因為寫一些小時候的事才想到的,一直到十幾年後我才知道他的家世到底有多顯赫,只不過,我家其實也不差,但是我從來不會覺得家世有什麼好宣揚的,如果沒有先人留下的產業,我們不都是兩手空空地來到這世界嗎?走的時候又能帶走什麼?

不過,父親有一度生意失敗,祖父不願意幫忙﹙這是對的﹚,我們過了好幾年很艱苦的日子,也讓我家姊妹知道要靠自己雙手上進,祖父的作法並不失當。只不過,henry穿著富貴的年輕媽媽,拿著進口香水送給導師的畫面,一直停留在我的腦子裡──

或者説,他媽媽第一眼看見我的時候,那種一閃而過的嫌惡,讓我退卻了。

有好多年,我確實覺得我沒資格跟henry平起平坐地交往。那種下等庶民的階級意識一直困擾著我,直到我在職場上闖出一片天之後,我才明白,其實沒有什麼好自卑的,如果兩人真的相愛,有些東西是可以用努力彌補的。

可是,我很清楚,我自始至終都沒有真正愛過henry…那麼,此刻又何必庸人自擾呢?

那只是某個夏天,短暫的暑假的一段特別的經歷而已。如果要説有誰是我想再見一面的,應該也只有小方學長。可以的話我想對他説一句抱歉。他是一個好人,值得成為朋友的前輩,而我當時對感情的自以為是,讓我傷害了他。如果可以,我真的很想跟他説,

「對不起,請你原諒我的幼稚。」

不過,我猜想這些陳年舊事小方學長早已不復記得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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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.劉若英 (歌曲連結)

第一次見到小方學長時,我已經在社團兩年多了。我們有個傳統營隊,每年學長姊都會自願回來幫忙,事實上我們這些幹部的產生,也是因為學長姊辦的甄選活動,所以在我們營隊裡,學長姊跟我們是關係非常密切的,可以說革命情感好到像自家兄弟姊妹一樣。

那年夏天,突然有個以前沒見過的學長出現。當時,所有的老師跟學長姊都很興奮──學長似乎是個很受到大家愛戴的人,以往我卻都沒見過他,他一出現就讓所有前輩的目光都集中到他身上。當時,我在人群中瞥了他一眼,
「唔,是個很普通的男生呀!」綁著雙馬尾的我,好奇地從人叢中望過去,然後自言自語地偏著頭說。

被人群圍住的他,大概也還未察覺到,將來跟我會有什麼交集吧?

後來,營隊開始進行了,被稱為「難得一見的貴賓」的學長,仍然經常出現,跟學長姊們說說笑笑。在難得閒暇時,瞄到學長竟然在幫我們同屆的女生看手相,當場我脫口而出,
「真是老套,竟然用這種方法把妹!」在我身後整理文件的助教卻敲了我的頭一記,
「人家是真的懂看手相啦,而且他對命理很有研究喔。」
「真的?」助教勾起了我的好奇,因為,我家也有個對命理有研究的大姊呀,所以我耳濡目染,略知一二。可是,這種老人才會感興趣的話題,我向來是找不到人談的。
「真的呢,小方很多才多藝唷。」助教一邊忙著整理東西一邊對我說,
「他這傢伙,當初可是我們團隊裡人緣最好的才子啦。不過,在他研究所快畢業之前,交往五年的女友卻突然跟他分手,從此他掉進人生的谷底,畢業以後也沒跟我們聯絡、就自己跑去當兵了。我們也不敢過問他的事,幾次活動都沒通知他,妳們這一屆因此才沒見過他啊。現在他退伍了,聽説我們仍然在辦活動,就馬上跑來看大家了,可見他應該已經走出那段陰暗了吧。」

不知道為啥,當下我又是一陣囧…不過是失戀嘛,有什麼好谷底的?我對小方學長的第一印象並不怎樣,至少當時我覺得男人如果會為情一蹶不振,是很遜的事,不過,當助教説起小方學長的過去,我還是越聽越覺得有趣。
「我們也覺得他很難懂,是個怪咖呢。不過,他也算是怪咖中的奇葩啦,明明很有才華,遇到感情卻這麼脆弱…對了,他跟妳一樣,吃素喔。」

當時我因為某個緣故,正在吃素調養身體。在營隊中吃素會給大家帶來「麻煩」,那時候便當店還甚少提供素食餐盒,幸好我們的營隊裡也有學員跟我一樣吃素,才不至於顯得我太奇怪。聽到小方學長跟我一樣吃素,這才對他印象稍稍改觀。

後來用餐時間時,同樣吃素的我們,終於有機會坐在一起聊天,我才知道原來他是自發性地吃素的,就這樣我跟他開始有了話題聊,小方學長也覺得總算有個學妹可以跟他聊得上話題(明明是他脫隊太多年有代溝!),就跟我互留電話、開始了私下的聯絡。

那陣子,我經常頂著大太陽去彰化找他,他則會在到台中來補習(打算要考公職)時,順便來看我。那個暑假,我幾乎都跟小方學長混在一起。老實說,我只是覺得對他這人好奇,可是小方學長,似乎漸漸對我產生好感。我察覺到了,可是卻很不負責地想,
「他不會看上我這種野ㄚ頭的啦!」

我們在彰化的體育館附近散步,那是離他家不遠的地方。
「妳快畢業了,對將來有沒有什麼想法?」
「唔,我唸國貿的,應該也會朝這條路走吧?學長你呢?」
「我啊,我爸媽希望我考公職…不過我想再唸書,也許將來會教書吧。」
「也是啦,你也老大不小了,是該決定自己的未來了。」我還一副長輩口吻地對他說,完全忘記自己比他小了快五歲。
我抬頭望著離體育館不遠處的山丘上,有一所工業學校,想起之前有個我蠻喜歡的男生也唸那裡,
「我們到那裡去走走吧!」
「妳知道那所學校啊?」學長跟上我的腳步。
我神秘地一笑,並沒打算說出實話。

有天,我跟他一起從彰化搭車回台中,在車上我們照例開玩笑聊天,當時我做了一個俏皮的動作,(現在回想起來,很不恰當),輕輕捏了他的鼻尖一下。他竟然臉紅了,卻沒說什麼,我是故意鬧他玩的,根本一點知覺也沒有,就繼續跟他在車上説笑。

他帶我去過他家,不過當時他父母都外出上班。他的父母都是公職人員,家中的布置也非常地有文學氣息,就是很典型的讀書人家庭。從他的言談中我得知他的父母思想很傳統,也很注重教育,他的人生也一直在父母安排下過得很順利──除了那次跟女友突然分手。因此,我知道他在感情上,頗為死腦筋。

這大概就是我隱約察覺到不對的地方,他比我大了五歲,研究所畢業已經服完兵役,其實是很理想的交往對象吧!至少在當時同儕眼中是如此。可是,我也才快要畢業,畢業後我還有很多的事想做。如果當時真的跟他交往下去,應該沒幾年就會結婚。這才是我當時覺得害怕的事,我不想那麼早安定下來。

不知道為什麼,小方學長對我越好,我越覺得害怕。我覺得配不上他,不管是他的家世背景還是其他,可是我忘記了一件事,感情使人盲目,也許當時學長已經動情了也未可知?只是我卻一直享受那種介於男女朋友,跟普通學長學妹之間的曖昧感覺,虛度著彼此的光陰...直到,七夕情人節那天一早他打電話給我,
「今天是情人節耶,妳沒有什麼表示嗎?」

當時我愣住了,啊,天啊!
「我應該在學長還沒陷下去之前趕快拔刀斬情絲才對。」我心裡這樣想。
那天,我做了一件非常過份的事──約他見面,卻裝做不知道他的心思一樣地,把他當成是情感上的咨詢者,告訴他我喜歡某個在那所山上工業學校唸書的男生很久了。我裝出很苦惱的表情,故意問他,
「應該要怎麼表白比較好?你是男生給點意見吧?」
他當下就知道我的用意,是在告訴他我心裡有別人,不可能在情人節時給他什麼承諾。他離開前很失意地說,
「祝妳幸福。」

我真的有說實話的衝動。可是,我卻害怕,說出實話會給他錯誤的期待…望著他的背影,我覺得自己很殘忍。當初不是我主動接近他的嗎?可是卻在他開始陷進來的時候,故意告訴他我心有所屬,狠狠地打碎了他的夢。我只是自我安慰著,他這麼優秀的人,一定可以遇到更適合他的女孩,而不是像我這樣,玩心還很重、還不想安定下來的野ㄚ頭。

即使到了今天,事隔將近廿年,我都沒有後悔自己當時那樣做。也許一時之間讓他覺得痛苦,可是,與其繼續一段不適當的感情,不如早點讓他脫身。我不是他期望中的那種賢妻良母,真的交往下去,我想總有一天他會後悔的。

我喜歡他,卻不適合他...我沒有自信,我沒有自信做好他要的女人形象…

後來,助教知道了這件事,恍然大悟地狠敲了我的頭一記,
「原來小方又突然消失是妳害的!看不出妳真是人小鬼大,學弟追妳就算了,竟然上五屆的學長也逃不出妳的手掌心!看不出妳這小妮子一副天真爛漫的樣子,竟然這麼有心機。」
我低下頭問助教,
「難道你覺得我適合小方學長嗎?」
助教安靜了一下,緩緩地說,
「也許妳那樣做也是對的…只是可憐了小方又要陷進谷底了吧。」
「嗯。可是我想他一定可以很快找到他的方向的。」

我唯一的錯大概就是一開始,主動去接近學長吧?可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,給了他希望,卻也讓他失望。後來聽說他沒去考公職,而是去清大唸了博士班,然後從事了教職。偶然之間知道他現在,在當初他帶我一同走過的,很近他家的那所工業技術學院做副教授。

想起那個陽光耀眼,我紮著兩條馬尾坐在體育館公園的鞦韆上,對他微笑的下午,覺得時間像流水一樣無聲無息地消逝著,轉眼竟然已經快廿年了。廿年,不算短,他應該很幸福地過著他想要的日子,兒女成群了吧?想起那個他失意離開的情人節下午,有句話一直想對他說,只是這輩子也許都沒有機會了吧?

「小方學長,我也祝你幸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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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總是天真。天真地以為,真心付出一定會有回報,一定會有feedback,可事實上不是。不管是前男友,還是「句點男」。

「句點男」是她人生裡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朋友。

嚴格來說,是「曾經」很重要。他們相識在某個曾經諦造無數情侶與新人的藝文網站聊天室,不涉及感情、純粹地只是以文字交會的朋友。如果要找一個好的形容詞來形容這種關係,就是soul mate吧? 反正隔著網路線,誰也碰觸不到誰,一切都很清楚地保持著安全距離。

句點男年紀比她年輕,可是經歷過許多、她那樣的溫室花朵沒經歷過的事,傷痕累累卻懂得用優雅文字跟自負來掩飾他人生的不完美;也會在她心疼他的過去時,賭氣地丟出一句,
「不要同情我」
偏偏女人在這種時候,更容易付出廉價的同情心。而她們有時候會以為那是愛情,其實什麼也不是。

句點男出現在她人生第一個痛徹心扉的當下,用他清淡不黏膩的文字,補捉了她的注意力,讓她找到一點轉移注意力的理由。當時,她跟交往了好幾年的男友,陷入了僵局──她的男友是個剛從學校畢業的大男生,比起句點男還小了好多歲,朋友都覺得這段姊弟戀只會是「露水緣」,可是她卻認真跟小男生走了幾年。

那幾年,她付出所有,幫男孩完成了學業,打理生活,兩人一起計劃著未來,相約要堅持十年好讓雙方家長認同;直到男孩畢業接到兵單,初時、他們還是小別勝新婚地珍惜著彼此,只是某天,男孩收假之後一去不回,兩人就此斷了聯絡。

她擔心得要命,卻無處可以打聽消息。男孩的手機總是未接通,她一度以為男孩在軍中出了意外,腦中浮起無數可能的畫面,比如一紙「因公殉國」的公文信,或是一只骨灰罈之類的悲觀結果。因為她不見容於男孩的家人,所以一直得不到來自軍方的消息。

直到,她偶然翻到男孩前次休假忘了帶走的舊衣,口袋裡有一張被洗白了的紙、皺成一團。好不容易打了開、發現紙上寫著一串手機號碼。她鼓起勇氣打了電話過去,是個陌生男人接的,
「請問是OOO先生嗎?」
「我是,妳哪位?」
「我…我是……的女友…是這樣的,自從他上次收假之後很久都沒有消息,我很擔心…」她簡單解釋了一下兩人的關係,極為保留地、表示她希望知道男孩是否健康安好,有沒有在出操時受委曲?結果電話那一端的自稱是「學長」的人,卻帶著猜疑的口吻反問她,
「他一直很好啊,放假也都有回家去。妳既然是他女友,怎麼會沒他的消息?」

那個時候,她心裡突然就有數了──她也許,被拋棄了。

只是,男孩跟她兩人之間並沒有什麼爭吵,為什麼要不告而別?難道他忘記了,兩個人同甘共苦,一起度過無數晨昏的一切?她只是想要一個答案,哪怕只是一句話…當下她深呼吸了一口氣,調整好呼吸,儘量保持平靜、不要給人一種「拿不起放不下」的糾纏口吻,
「噢,因為他突然失聯,我們又沒分手,突然人不見了、我一定會緊張的啊。聽您說他一切都好,那麼我就放心了…如果…如果您碰見他,可否代為轉告…就說,如果他要分手,就請他直說沒關係,我不會纏著他不放的,只是,至少要把話說清楚,還有…他的私人物品還在我家,總得要告訴我,怎麼處理…」對方大概覺得事不干己,不過還是客氣地答應要代為傳話。

之後,大概又過了三個月,她才在某個夜裡,獨自在電腦前寫稿時、接到電話,
「是妳嗎?我…我…我」男孩結結巴巴地,似乎哽住了似的,沒往下講。那一瞬間,她心裡百轉千迴,可是到了嘴邊的「怎麼都不跟我聯絡」還是給吞了回去,深呼吸了一口氣,她緩緩地問,
「你想要分手嗎?」她主動開口,給了男孩台階下。

她想起當初兩個人交往,也是她先發覺到,這曾經是她部屬的男孩,總是依賴著她,然後,依賴變成仰慕、仰慕再變成依戀,有天,男孩又等著她下班時,她主動問他「要交往嗎?」兩人才走在一起的。只是分手,竟然也得由她主動開口?想到這裡,她的心整個酸了。

幾年的交往算什麼?當他成績不如預期、家人放棄他、連生活費也不願給時,是她伸出援手,打理他的生活,幫他穩定下來,並且讓他完成學業的。那幾年日子過得並不輕鬆,經常在發薪之前,兩個人窮到連一個便當也買不起,只能吃她加班時,公司供的免費伙食度日。直到她升職了,手頭鬆了點,還是先替男孩打點生活所需…就那幾秒鐘,幾年的畫面一閃而過…

可是,她不是孩子了,她知道愛情有時候是這樣,突然間來、然後又突然間走,沒有原因,所以她只能放手。

而句點男,是她在漫長無助的等待當中,偶然在網路上遇見的文友。兩個人從文字作品聊起,到漸漸變成關心對方生活的朋友,那當中、他經常給她「男人的意見」,讓她度過那些猜測徬徨的夜晚。因此,她很感謝他,出於對朋友單純的感謝。
「如果有天你需要我拉你一把,我一定會…」她這樣想。可是,她卻沒想到,句點男需要的,不是「拉一把」,而是「遠離他」。

他們終於見面了,不曾因為外表跟年齡的差異而見光死,反而變成好朋友。她會在夜裡煮了湯、送去給晚下班的他當夜宵,他在她喝醉以後、拍著她的背看她睡著;他們之間一直是那樣清清淡淡的朋友關係。
「為什麼?為什麼他就這樣不告而別?我做錯什麼了嗎?」有時她喝醉了、哭得像世界末日就要來臨,完全失去了平日舉止銳利的主管架勢。 他什麼都沒說,替她斟滿下一杯酒,
「喝吧,醉了就睡吧。明天醒來,又會是新的一天的。」

世界沒有毀滅,而她只是醉了,隔天醒來、照樣迎接新的一天。

接到男友分手的電話,她回復單身後的某個夜晚,一個女孩闖進了她的世界。在她跟句點男經常出沒的網站聊天室裡,對她示好,表示想跟她做朋友。
「妳的文章我都有看喔,覺得妳蠻有想法的,想跟妳多聊聊。」末了,女孩哀傷地表示自己剛失戀,那勾起了她的同理心跟同情心,於是萍水相逢地兩人聊起許多事,包括在同個網站裡的這個句點男,
「妳啊,應該要有好朋友陪伴妳的。我就有這樣的好友喔…」她這麼安慰著女孩。

隔了幾天,忙碌著一直沒上線的句點男,難得地在白天發給她一則簡訊,怒氣沖沖地責問她,
「為何在網路上散播我的謠言?」
她一頭霧水,心想,除了那位新朋友,她不曾對誰提過自己跟「句點男」之間的關係,於是,當女孩上了即時通訊軟體時,她連忙探問──原來,那女孩竟是「句點男」的「前女友」。她確實正從另一段感情的傷痛裡爬出來,因此把句點男視為情感上的「浮木」,因為他跟前女友一直保持著好朋友關係,因此,當她離開他的屋子之後,接著走進去的女孩,嗅到了屬於另個女人的氣味──洗好的陌生鍋子、沒看過的手機號碼與曖昧的簡訊…
「我得了憂鬱症,很脆弱。現在,他是我的全部,是我唯一的救贖,請妳不要插手介入…我們就要復合了。」那個女孩是這樣說的,
「我知道妳不是他交往中的對象,只是、我必須想辦法排除異己…」

排除異己這四個字讓她很震驚。原來現實跟網路其實是同一個世界嗎?竟有人可以經由幾封簡訊、網上ID,電腦裡的「我的最愛」,網頁記錄,循著那條看不見的網路線搭上來,虛情假意掏心挖肺做朋友,只為了套話、排除異己…。她把女孩跟她的對話複製下來,交給句點男,只是為了澄清自己並沒有說什麼造謠或不得體的話,只是,句點男卻對她說,
「妳的心機怎麼那麼重,竟然把對話存檔留底!」
「她是病人,妳別跟她一般見識,也別挑撥我跟她,我不可能跟她復合的,原因妳知道的!成熟一點好嗎?別跟小女孩爭風吃醋。妳們都是我的朋友,別讓我為難。」句點男的話,傷了她的自尊。

她並沒有「不成熟」,只是,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。明明是對方套話挑釁在先,為何她自保的澄清動作,卻成了「心機重」,「爭寵」的行為?她只是要證明自己沒有胡說八道而已呀!
「挑撥?吃醋?」為什麼實話實說突然變成了「挑撥」?她不懂。就好像,男友在某個對她說完「我好想妳」的夜裡,突然就感覺得「愛情消失了」,然後就此失聯一樣。為什麼?為什麼?

她做錯了什麼?她很想知道,可是沒有人給她答案。

之後,女孩更進一步,以自己是憂鬱症病人、需要大家的友誼與支持,堂而皇之地進入了,夜裡她經常出沒的聊天室;要是各自找朋友聊天就算了,當她跟句點男或其他人聊天時,女孩一邊跟旁人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,另一邊卻冷不防地密傳一些諷刺她的話過來。她沒把那些話複製出來,因為不想再背上「心機重」的罪名,實在被激怒了、就直接了當尖酸刻薄地回應女孩的挑釁。只是這樣,網上的朋友卻對她群起攻之,
「人家是病人耶,別這樣尖銳嘛!」
「有沒有同情心啊!」
「妳又把她弄哭了!」
天曉得,隔著網路線的人是在冷笑還是在哭,重點是,那女孩的眼淚與她何干?

那次之後,她心冷了。她淡出了聊天室,專心寫作。她開始對網路上突然來示好搭訕的人,戴上有色眼鏡與警戒心,冷漠以對。因為她不知道什麼時候,又會歷史重演。

可怕的是現實中,她跟句點男下班後會一起去喝酒聊天的酒吧,不知何時出現了那個女孩的身影,不是跟句點男一道的,卻總是在他倆視線範圍裡出現。
「這裡本來就是我跟他以前共同的地方!」女孩這樣子在blog裡宣告,網址還是女孩早先從即時通訊裡傳過來的。女孩大喇喇地在她視線裡出沒,並且在blog裡寫著「不過是個老女人嘛,怎能跟我這麻豆身材的辣妹比呢?」

她想起了男友那次在電話上說,
「妳忙著工作賺錢之後,變得很蒼老,都不打扮,跟妳出去,我軍中弟兄都以為,妳是我阿姨…我…我實在,不知道怎麼跟他們解釋妳是誰…」
她的心像被捏碎了的似的疼痛,之所以快速老去,並不是因為拼命賺錢啊…而是因為男友不慎讓她懷孕,流產之後又沒辦法請假做月子,咬著牙上班的結果。但是年輕男孩不懂,只認為她是疏於打扮,不修邊幅。

沒了夜裡閒聊的去處,她把心思安定下來專心寫作,不久、得了個小小的獎,也接下了網站的駐站作家位子。消沉了好一陣子,同樣也得過獎的句點男,又出現了,在留言版上給她恭喜,也同時向她告別。
「其實我跟她就像跟妳一樣,一直是好朋友,不過,我再繼續待在這裡,妳也不會有安寧日子過。所以,我決定要離開這裡了…」

他是女孩的浮木,也是她的。

可是,浮木只有一塊,所以她放手了,自己想辦法在水裡求生…聊天室她可以不去,就像網友們說的「她是病人嘛,就讓她一點」,所以她把那個女孩說「我僅有的空間」讓出來,對於女孩blog上的風言風語,再也不聞不問,不看不聽。可是,末了,他卻還是來告別。

句點男,真的變成了句點。

她很想說,
「你走啊,要走便走,幹嘛講這麼多廢話!」可是,她卻什麼都沒說。就好像男友要分手時,還拖拖拉拉半天,搞失蹤、莫名其妙不見人影大半年,然後才出現,出現,讓她主動說分手。

她只是沉默著,在網路線這一邊,拼命擦著臉上的眼淚。

她連哭都不敢讓人知道…她每天還是正常去上班,完全不敢讓同事知道,她嚴重地失眠著,吞了安眠藥加上烈酒,才能勉強換得一小時的安眠。她的工作越來越忙,可是稿子越寫越多,沒有人知道她的夜晚是怎樣度過的,為什麼總是可以在短短的時間裡,像被附身一樣寫出許多感動人心的文字。

她毫無知覺,只是寫,然後吃藥、睡覺,醒來、上班,日復一日。她知道自己生病,可是也知道生病不是軟弱的理由,不是擾人平靜的藉口。沒有誰,應該是誰的避風港,她知道…沒有誰…

大概過了足足三年,她才從那場混亂的生活中走過。只是,她並不是好轉了,而是陷進另一場人生風暴裡而已。當後來那場災難來臨時,她才知道,原來那些在網路線前面掉眼淚的日子,實在是窮極無聊、毫無意義的。

句點男就這樣消失了。

女孩後來認識了別人,幸福地過著想要的生活。她聽說了,沒表示什麼,連祝福也談不上,不是朋友,哪有資格說什麼?就算同在一個網站,也未必人人都跟你是朋友。

句點男像是一個「點」,在這個「點」之前,她天真的以為,真心付出一定會有回報,一定會有feedback;句點之後,她只是明白了,付出有時候就只是付出,無關回報。

明白這「點」之後,她才真正釋懷。每次當她又傻呼呼地,犧牲寶貴的睡眠時間,安慰那些前來找她訴苦的晚輩同事時,總是會想起那些淚水交織的夜晚,以及那些曾經交錯著在她人生裡出現的人。

盧巧音.好心分手 (歌曲連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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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,我多麼想,如果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,是我能夠毫無顧忌、說出心中的愛與恨、傷與痛,喜與悲的人,那個人可以是你。可是,偏偏你的心中已經承載著許多的苦楚,所以,我們之間的關係總是像繃過緊的弦,再加一點力道,就會斷線。

我常想,人生都過了一半,怎麼你總還是不肯放手?

要怎麼做,你才能學會「放下」?放下這些羈絆,這個世界將海闊天空,你有足夠的能力遠走他鄉,去看你想看的、碰觸你想碰觸的,過去那個遙不可及的快樂而美好的世界。可是,你只是用那條看不見的紅線,把你,把我、把我們都繫在線上,緊緊的、緊緊的。
 
還記得,你遺落在庭院梧桐樹下的那一本小說?故事描述著一個愛好自由的女孩,遇見一個孤兒寡母的男孩,他們相愛了,但是最後卻不是天長地久。因為女主角禁不起男孩的母親那些冷言冷語、可畏人言,選擇逃離、嫁給了青梅竹馬的男人;而她心裡卻始終愛著那個無緣的人。就這樣、保守的年代、三角的關係最後摧毀了一切,在那場攤牌爭吵之後,丈夫竟意外喪生,女主角在婆婆的責備之下,終於發了瘋。

最後女孩瘋了,只會說,「我是一片雲」。是的,她多麼嚮往自己能夠變成一片雲,飛到海闊天空的另一個世界去,但現實中不允許,所以她只能在精神上遠遊,留下枯槁的身體、與歲月同朽。親愛的,你知道嗎?在我眼裡,你就像那片雲,像那個總是無法承受人言的女孩,最後她失去了一切,只因為當初她放不下。她失去了愛她的人、也失去了自我。

這個世界上,有無數的女人,像是那片雲、也像是那些懷著怨恨、把一切的不順利的原因都推到別人身上的老母親。你扮演過那片雲,也扮演著那些咄咄逼人的長者。什麼時候你才能釋懷、才能將心比心,去理解別人的誤解是出於你的躲躲藏藏?

如果你可以學會,不要那麼在乎那些必然會來的閒言閒語,忠於你一開始所做的決定,又何必在乎別人不諒解你?現在的你就像承受了太多壓力、隨時會崩碎的她,帶給旁人的只是無奈跟感嘆。又或許其實世界上並沒有那麼多的蜚短流長,一切只是你找不到出口時的惡意投射。

這樣的你讓我很害怕。我很想靠近你,做你的依靠,可是、我也有屬於我的沉重負累,隨時會崩塌的現實。我好羨慕那種可以無話不談的母女,可以像姊妹一樣分享心事,做彼此的背靠。是不是此生我們註定只能保持距離,在天空裡彼此遙望?

所以,我們之間永遠只能是,一場遺憾?


許美靜.遺憾 (歌曲連結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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