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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本來的名字是異國婚姻的藩籬。不過這名字太冷硬了,所以換了個看似無關的標題來寫。我有個嫁給老外的姊姊,生了可愛的混血娃娃,目前旅居慕尼黑。老姊幸福的生活羨煞眾人,其實背後她付出了許多努力。

台灣有很多女生有「嫁給有錢老外、生漂亮孩子」的迷思,我覺得不太可取。以目前台灣離婚率極高、單親孩子教養問題來看,本國婚姻尚且如此,何況跨海聯姻的狀態?只是,會仔細思考的有多少人呢?大部份都是想「不要烏鴉嘴啦一定會很幸福的」。

老外在人種跟體型上的看似優越,他們的內在多半也有莫名的優越感,別說白人歧視黑人黃人,連黑人也都會歧視黃種人的(當然黃人也會歧視黑人朋友……這是DNA問題還是大腦問題,很難釐清)。總之,種族不同,問題就很多,只是戀愛中的人腦子裡往往只有「I love U」,哪裡聽得進真話呢?

近來,老姊的朋友圈裡,有一位嫁到德國不過兩年多的年輕太太,正在跟德國先生打離婚官司。

老姊之前就提過,每次跟台灣太太們聚會,總是會有一些上年紀的台灣太太,冷言冷語說「老外就是老外,總有一天會變心」,因此聊天話題總是如何把老外丈夫的財產或保險受益人弄過來云云。也有一些是懷著夢幻嫁過去的留學生太太。 她總覺得自己跟那些太現實跟太夢幻的太太們有隔閡,也相信她們會這樣背後一定各自有故事,只是,很多嫁過去的台灣太太其實愛的並不是老公,只是想要居留權,這樣要怎麼維持婚姻長久呢?

不管是怎樣狀況嫁過去的,總之,如果不能真心融入對方的社會,我覺得最後婚姻一定都會出問題。當然,我不是說融入對方社會婚姻就保證不出事,但是,畢竟現在是「嫁過去」,入境隨俗是一定要的。首先,是語言問題,這是一切的根本,語言問題不解決,後面一切都甭談。

只是,有太多台灣太太嫁過去N年,卻總是抽不出時間學德文。老實説是很多老德會講好的英文,這些台灣太太也多半會英文,可是這樣是不夠的。現在,德國政府已經會看外籍配偶的德文程度,決定居留簽證要給多久了,拿不到長期居留簽證、甚至是永久居留權,這樣對自己的權益有相當大的影響。

而且,接下來孩子要受教育、跟公婆或親友相處過程中,也會有很多問題。老姊算是很幸運也很努力的,她是德文系畢業的,十年前到德國去工作過兩年,那兩年之中,同事個個跑夜店玩樂,她卻選擇犧牲玩樂、去上夜間部德語補校,雖然孑然一身從德國回來,但當時她的德文程度,已經連當地人都認為她是土生土長的德國北部人了。

短短的一些文字很難形容當時她花費的心血,其實當時她並沒有特別想到把德文學得更好會跟將來的婚姻有關係,純粹是因為覺得在台灣唸的四年德文,實在不夠(到當地才知道這四年學的,簡直連幼稚園都不如,我覺得這是台灣學生自己要有體認的,別以為唸了大學研究所就很了不起,世界是很大的,不多看是不會知道自己的深度是多少的)。

她當然也可以像同事那樣玩樂,然後合約滿了拍拍屁股回台灣找一份用得到德文的高薪工作,但她卻花了比別人更多的精神在語言的進修上。所以,當她隨姊夫搬回德國之後,可以看新聞、跟公婆用德文談論時事,而不是只能用英文交談。她還能用流利的德文跟一些有種族歧視的人吵架咧。當然,好的德文程度也讓她爭取到了,孩子提早上安親班的權利,這在必須夫妻雙薪的家庭才申請得到安親班的德國來說,是多麼不容易的事。

有多少嫁到德國的台灣太太願意為家庭如此付出?養孩子很辛苦我能理解,每次跟老姊跨海講電話,小孩便在一旁造反作亂,因此老姊經常得要放下電話去追小孩,可想而知,育兒規定比台灣嚴謹很多的國外,做家庭主婦絕不會因為嫁了老外而比較輕鬆。

德文不好,沒辦法跟鄰居打成一片,讓其他德國人的太太瞭解妳跟妳的孩子,接受他們成為真正的朋友,這在生活上有許多的便利跟幫助──比如,要抓緊下午時間去購物(德國商店都在傍晚打烊),跟鄰居太太互相幫忙照顧小孩,讓對方可以有時間去購物或辦事,是非常重要的,而且孩子也能在跟其他孩子交流的過程中,融入他們的社會。

混血兒在我們看來,是可愛得像洋娃娃一樣的,但實際上跟真正當地孩子相比,一看就是「不一樣」,人家一眼就會看出「不同」,很容易產生誤解,比如「這孩子是不是有他們民族的怪習慣,會不會影響我家孩子」之類的奇妙想法,事實上歐州人至今都還是認為東方人很神秘、會吃怪東西、生完孩子不洗澡 + 喝怪味道的內臟湯等等。就是有很多德國婆婆不敢吃東方媳婦煮的東西,帶她上中國餐館適應也一臉不屑,要跟她計較,最後氣死的是自己。

語言程度,會解決很多的誤解。遇到婆媳問題時,也比較好處理。即便是老姊,也會有婆媳問題,因為德國太太們,通常是不鳥婆婆的,「要來看孫子可以,限時三小時、不准過夜」這種事是常見的,在我們看來覺得她們真不通人情、不尊重長輩,可是別忘了,外國婆婆跟台灣婆婆沒有不同,強勢干涉媳婦跟兒子生活的多得是,所以德國太太們都是這樣,反正將來他們當婆婆了也通常會識相不太會打擾孩子的新家庭。

但這些台灣太太從小受中國教育影響,對婆婆通常不敢違逆,所以遇到那種有種族歧視,或是偏差看法的婆婆,都是敢怒不敢言(哪一國都是吧),而且也不敢像德國太太那樣,不給婆婆囉哩囉唆的機會。老姊的婆婆是高學歷的職校老師,因此講話永遠都是一個冷硬尖銳的語調,有時說話帶刺,聽起來格外讓人難堪,神經大條如老姊,有時也會受不了跟姊夫私下抗議,好笑的是姊夫其實也很受不了他媽媽,
「我也常覺得她很過份,我授權妳跟她吵架,沒問題。」姊夫的態度是如此,他覺得他老媽那種個性是可以溝通的,不講理時大聲跟她嗆沒關係,他絕對支持自己老婆。當然,三從四德習慣了的老姊當然是嗆不出口,只能儘量忍耐了。

正在打官司那位台灣太太,便是經常被婆婆不講理地騷擾,問她為啥不去另一個兒子家?她回答,
「那個媳婦不給我去」(因為是德國媳婦)
何以我們台灣女兒就得這樣給人欺負呢?可別忘記,哪一國的婚姻不是這樣?既然選擇了異國婚姻,似乎就要有這種覺悟,特別是,老公是什麼樣的人?

其實,結婚多少有點像在玩俄羅斯輪盤,就算婚前相處了很長的時間,你也永遠不知道他哪一天會變?那個台灣太太的老公,以前在台灣結婚之後,就算出差到國外,只要她生日、紀念日都會想辦法飛回來,一起浪漫地渡過。這樣體貼的老公,為何一搬回德國就變了樣?不但在夜裡把老婆趕出家門、不讓拿東西、不給看小孩,每個月協議好的生活費也找盡各種藉口刁難不給。

對方其實並不是沒有錢,但就是欺負你單身在海外。幸好那位台灣太太是有點家底的,娘家為了讓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,給了她一筆錢,算算這筆錢夠她三年生活、加上請律師打離婚官司,照老姊說的,這種離婚搶孩子官司,通常不打個五六年(生活費跟律師費大概要花個上千萬)是不會有結果的,但只要台灣太太肯花時間跟心血,通常都能拿到孩子的監護權。 (中間還要配合去上德文課跟工作證明自己有能力養孩子)

問題是,舉目無親,昂貴生活費的德國,如果語言問題還是解決不了,別說法官不會相信你有爭取孩子的誠意,我想將來教養孩子也都會有問題。而且,就算孩子是媽媽帶在身邊,沒合法監護權也不能直接帶回台灣,運氣好沒在機場被逮補,只要夫家一報警,就算跨海也會把孩子追回去,因為是「綁架德國公民」;當初轟動一時的吳憶樺案例就是這樣,官司打輸照樣要乖乖交出小孩。

老姊也跟姊夫談過,會不會哪天也發生這種事?畢竟,人都是會改變的啊!老媽便經常這樣擔憂,總有一天姊夫會想找個同文同種的白人在一起,而嫌棄黃皮膚又不打扮的老姊。姊夫倒有自知之明,
「我可不會做這種讓自己破產的事」
換句話説,姊夫已經知道,如果他破壞家庭和諧,要付出的代價是,將來的大部份收入。德國孩子教養費要由父母供給到孩子讀完書,萬一孩子讀一輩子書他就要付一輩子,當然還有老姊的生活費,這些會佔去他大部份收入,婚姻時間越長,要給前妻的贍養費會越高。如果再娶再生孩子,那樣新妻兒豈不是要喝西北風?這樣的法律也會讓男人在離婚前好好思考。別以為老外離婚容易,其實他們的法律還是偏向「維持家庭完整」的。

德國法律看似保障家庭,其實懂得鑽法律漏洞的人大有人在,為了避掉高額的贍養費跟教養孩子費用,丟下妻兒人間蒸發的老公不是沒有,未必就只有外籍太太會遇到,只能說,遇到無良薄倖者,哪國的女人都只能咬牙切齒吧。不過,含恨之餘,最重要的是女人付出心力給家庭以外,不要忘記自己的成長,保持婚姻的鮮度也要增加自己的存在價值。

老姊跟姊夫有共同興趣,她也愛看德國賽車,儘量給姊夫空間跟舒適的環境,兩夫妻有時間便帶孩子出去旅行,她體會到自己是家庭主婦,而先生在外工作的辛勞,因此儘量自己把孩子料理好,這些犧牲,姊夫還算有良心,看在眼裡懂得珍惜現有的生活。

如果哪天真的有萬一,不見得是哪一方變心,如果是無常之下誰先掛掉,也總是會有新的家庭問題產生。

其實,就算能堅持五六年把官司打完,帶著混血孩子回台灣,日子也不見得好過。首先台灣男人普遍對離過婚的女人有偏見,更何況嫁的是老外,還帶著混血脫油瓶,因此,這些失婚的台灣女兒回到家鄉,要走的路還很長很長呢。法律還是會保障先生的探視權,如果對方蓄意要求「兩周要見一次孩子」,女方還是要把孩子帶回去德國。做不到的話,對方可以訴諸法律,強制你把孩子還回去,同理,如果女方沒爭取到監護權,想要看孩子,也是一樣得自己想辦法飛過去。往返的機票錢誰要出呢?還是得靠自己啊!

或許有人會說,幹嘛自找麻煩,對方要孩子就給他啊,拍拍屁股回來重新開始吧!只是,任何一個做母親的,應該都很難做到這樣。堅持要打官司的台灣太太便是這樣,一想到丈夫會再娶,再娶的太太怎樣也不可能善待那個不黄不白的混血孩子,誰能放下孩子一走了之?

婚姻之路,確實是條滿是荊棘的漫長道路。本國婚姻尚且如此,何況異國姻緣?我真的建議那些一味因為「混血兒好可愛」而想嫁給老外的女孩們,沒有三兩三,還是別上梁山的好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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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駱小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