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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無憂無慮的孩提生活

還未上學之前的我,是非常快樂的。每天眼睛睜開,就是打開家門跑出去玩(當時的社會純樸,就算家門虛掩著也不會遭賊)。老媽經常說,

「妳這孩子真是傻瓜,出去玩像丟掉,回家像是撿到。」

當時的我,每天腦子裡裝的只是怎樣子玩才能最開心而已。因為我的人緣好,又呆又好擺布,所以每次玩家家酒,都是當新娘,跟鄰居的男生玩結婚。當時的結婚都只是拿一堆花花草草裝飾在身上,然後在眾鄰居小孩的鼓掌之下,接受祝福,讓男生在臉上親一下而已。接著就要煮飯、燒菜給對方吃啦,差別只是有時候「新家」會在樹上,要爬樹上去之類的。總之是很單純的遊戲。

直到開始上學了,在懵懵懂懂的狀況下開始了漫長而不開心的求學生涯。我這樣說,也許所有的孩子都會心有戚戚焉吧?為什麼要讀書?學那些東西要做什麼?我那個年代的父母根本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,
「學習是為了讓你具備獨自在社會上生存的基本能力」
不知所以而為之,所以根本不知道光陰似箭的道理,那最寶貴的童年時光,就這樣在老師的藤條與威嚴中度過了。

每天乖乖寫作業,把該背的書背完,看完卡通一天就過去了。小一的時候,還會搞不清楚注音的第幾聲符號要標在右邊還是左邊,因此被當成「學習遲緩」的小孩,放學後留下來特別指導。當時有一個班級那麼多的小朋友跟我一樣,得在放學後去接受特別指導,可見笨的也不是只有我一個啦。

國小幾乎都是在渾噩與白目中渡過,也有很多不好的回憶,像是被班上有權有勢的男同學長期性騷擾(也許有人會問,那麼小怎知道什麼是性騷擾?那麼我可以簡單回答,趁你午休睡著時把手伸進你內褲裡亂摸算不算性騷擾?白癡也知道是吧?),或是被體弱多病的男生欺負卻不能還手(怕一拳把他打死了)。諸如此類的。當時,我就只是隨便把書唸一唸,根本不在乎老師與父母的眼光,反正我就是這樣,我行我素。

從小,我就深知明哲保身之道──要做不受注目的孩子。所以成績永遠在廿幾名(班上有68到72個同學),也不會不交作業,循規蹈矩。有空,我就騎上我最愛的自行車(其實那是老媽去買菜的代步工具),跟好朋友到處去冒險。那是我當時唯一的人生樂趣了。


.開始問「為什麼人要活著?」

大概到我上國一的第一學期中間,我的功課還是很差──是非常差,可說完全跟不上。

原因之一是父母沒有利用小六升國一的暑假讓我去補習(我也不認為補習是必要的),老師們通常認為大家會去補習,所以基礎的東西就隨便教一教,搞得我學期過了一大半,連英文的KK音標都不會看。雖然小學時曾經去YMCA上了一些英文課,背了一些單字,引起了我對英文的興趣,可是上國中之後,一連串的挫折讓我開始覺得,讀書是痛苦的事,開始想要放棄。

特別是上了國中之後,好朋友都分散在各個國中,不能在一起。當時要不是二姊親自教我學會音標,我也不會有今天一口發音還算優美的英文,再加上國二時實在跟不上,老媽忍痛讓我去補了一學期的英文,遇到一個有耐心的好老師,讓我英文程度大幅提升,總算不再有陰影。

再來是班導師生物老師,她發覺我在生物方面的天份跟好奇心,要我有空多看書(當時我就開始跑省立圖書館了),並提拔我當生物小老師,種種的鼓勵,終於讓我找到了「學習」的樂趣,開始把讀書視為人生必要的一部份。當時坐在我隔壁的女同學,是現在有名的「美女名醫」,有「台灣脈衝光女王」之稱的皮膚科名醫廖苑利。雖然我們國二就各分東西(她考上資優班、我分發到一般的前段班),可是,也讓我因此遇到後來啟蒙我寫作的國文班導師。

想起來,我這一生中有很多的貴人。

只是我還是不知道人活著是為什麼。人生下來是要做什麼?難道真的是「天將大任於斯人也」?可是我並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了不起的任務背在身上啊?


.兒時的夢想,長大後開始破滅

也許很多熟知我過去的友人會覺得,我是天生的「女強人」吧?因為我有牡羊座的典型個性,熱心、熱情,有衝勁。而且我有一個特質,就是懂得人一定要「自我提升跟不斷學習」。學習不一定只能在學校裡,所以我才決定不要再升高中、上大學,只唸了一所專科學校,就出社會去接受考驗了。

當然,專科學校時的歷練也對日後的人生有很大的影響,寫過太多次了,在此就不再多提。因為我的選擇正確,加上畢業之前非常用功地把不足之處都補足,當我畢業時,已經具備被貿易公司錄用的基本資格了──該看的商業文件,應該要會打的英文文書,通通都很熟練,因此,展開了跟我一生糾纏不止的貿易生涯。

這當中的我是快樂的──即使我經常加班,靠自己努力、沒有前輩指導之下無師自通;或是放下身段去請教老師傅各種水電知識、佐以我在國外資料上看來的資料,讓我很年輕在建材界就闖下一天片,廿六歲就當上主管的我,在工作上得到無比的成就感與長輩的肯定。

當時的我,真的有點少年得志,一方面我認為這些是我努力得來的,另一方面,我確實花了比同儕更多的青春歲月在學習上──別人打扮美美早早下班去約會時,我在加班猛K文件,跟國外聯繫把該完成的事情都處理到好才肯下班。直到我因為過於重視自己工作上的成就,選擇放棄婚姻──跟未婚夫之間因為一些誤解跟觀念上的爭執,就這樣放手讓一段得來不易的姻緣中斷了。

之後,是我長達十年的,自我放逐與思考人生之路的開始。這十年,我挫折無數,痛苦無數,也讓自己幾乎走進人生的死胡同。直到十年之後,我選擇面對自己,重新站起來為止,身上的傷痕累累。
本來,我對於傳統加諸於女人身上的「所謂人生過程就是要為人子人妻人母才叫完整」的觀念,非常不以為然。在工作最投入的階段,為什麼會決定結婚?或許我突然意識到,女人再怎麼獨當一面,當你卸下職場的身份時,你也只是一個需要親情支持的普通人而已。

錢賺再多,讓你出門備受禮遇,到處有人奉承、服務,也比不上回家之後,有家人相伴、有歸屬感的那種溫馨。也許有人選擇了前者(比如我的單身大老闆),也有人選擇了後者(比如我主管)。而我,竟然在繞了一大圈之後,才知道自己其實並不適合太早步入家庭。

因為當時的我,還沒有深刻體會到家庭的重要。

就算我可以用電腦設計出一整星期的菜單,許給對方一個美好的未來,如果我沒有執行力,或者心裡根本還在計較,「我為什麼要犧牲我的工作,來成就另一個男人的家」?所以當時我才會毅然放棄一段已經到了訂婚階段的緣份,選擇獨身。

誤會或者觀念不合,都只是遠因而已,真正的原因是,當時的我還不適合過尋常的家庭生活。或許我的童年有些不愉快的回憶,讓我跟姊妹們一樣,急於在畢業之後脫離父母家庭的掌控,可是我也同時失去了很多東西──親情。


.新的方向,心的領悟

有一次我下班後跟同事去她家吃「補冬」,印象很深刻的,是她家裡父母、兄弟姊妹都住在一起(或住在附近),一整晚就是大家陸續回來,打過招呼之後一定會坐到餐桌上吃飯。有人主動去洗碗,有人倒垃圾,有人洗切水果,陸續返家吃完晚飯之後,一起吃水果聊天、討論一天中有什麼煩惱或計劃,一家和樂。忙碌的一天過完之後,那是多麼重要的時刻。

那就是家庭的温暖。

雖然吃完飯聊完天,大家會各自回自己房間或公寓,進行接下來的活動(有人玩電動,有人上網,有人外出、有人什麼也不做,有人讀書等等),可是,那種有一個「家」的感覺,真的非常好。我覺得這是離開老家,一個人獨自在外的人,感受不到的親情與温暖。

只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,在意識到自己已經無法回頭之後,只能夠繼續往前走──人生還沒有結束,在此之前努力都還有改變的機會,不管以前犯過多少錯,經過多少挫折,只要不放棄自己,不自暴自棄,都還有機會的,是不是?

雖然我兒時的夢想,其實只是做一個單純的家庭主婦。而今,我希望的是能有自己的家,一份還OK的工作(也許是專職寫作,也許是業餘都好),就只是這樣而已。平凡的人有平凡的人生,其實是天經地義的事,別說天將降大任於斯人,如果我們連人生基本的事都做不好,老天怎會給我們大任?即便是生養孩子,教育孩子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,都是一種大任。

所以,人生就是「try your best」而已,其他沒有什麼好迷惑的了,別再在人生道路上繞遠路了吧,朋友。我就是你們的鏡子,看看我再想想自己,希望你們也可以不再為了人生的道路感到迷惑,只要別忘記自己當初下決定時的初衷就好了,人生,其實很簡單,就是好好過生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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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駱小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